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工材料遴选供应商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神马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化工材料遴选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化工材料遴选供应商
2.2招标编号:ZPZB-24Z118
2.3公告日期:2024年3月18日
2.4招标范围:
包号 |
名称 |
物资技术指标要求 |
A |
加氢苯 |
工业一级品纯度≥99.9%,总硫≤0.3ppm,噻吩≤0.1ppm,总氮≤1PPM,未知物≤300ppm,甲苯+甲基环己烷≤300ppm,N-C7≤10ppm。 |
B |
液氨 |
含量≥99.8%、油份≤10ppm、水份≤0.2% |
C |
纯碱 |
外观为白色结晶粉末。 总碱量(以Na2CO3计)≥99.2%, 氯化物(以NaCL计)含量≤0.70%,铁(Fe)含量≤0.004%, 硫酸盐(以SO42-计)含量≤0.03%, 水不溶物含量≤0.04%,烧失量≤0.8%, 堆积密度(g/mL)≥0.90%,粒度180µm,筛余物≥70% |
2.5入围供应商数量:合格制(只要符合资质均可入围),供应商服务年限:两年
2.6交货期:入围供应商应按要求参加招标人发起的比价采购业务,招标人依据比价结果,下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使用单位要求送达日期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7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投标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3投标人需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货物供货业绩合同1份;
3.5采购价格、中标供应量、价格有效期以下达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下达后需按使用单位要求送达日期送达完毕;
3.6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信用报告,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8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即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17:30止(北京时间,下同)办理购买手续;
特别提醒:
1、请投标人使用公司账号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并在附言栏上注明招标编号和标包,不接受个人汇款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款足额汇至指定账号,否则无法参加投标。
3、招标文件将在报名截止后发至投标人报名资料里提供的邮箱(如未收到请电话联系)。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4.4标书款汇款账号:
标书款请汇入:
名称: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账号:1707020129020106063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上午9:00时整。
5.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开标地点):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东楼三楼308(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体育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神马分部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与劳动路交叉口向南200米
联系人及电话:唐愫 13323753909
电子邮箱:1095861038@qq.com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安大道47号
联系人:蔡静 王新奎
电 话:0375-2787587 2787589
邮 箱:cj-yw2@hnzpzb.cn
财务电话:0375-2787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