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1100万吨/年炼油和高端合成新材料项目2#5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风送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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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1100万吨/年炼油和高端合成新材料项目2#5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风送系统(WZ20240422-2703-3104-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气力输送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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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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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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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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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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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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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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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力输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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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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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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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镇海2#PP风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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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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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力输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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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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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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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镇海2#PP风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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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项目只接受招标物资的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报价方案满足投标文件中各数据表中的参数要求,提供开车备件、两年备件清单及分项报价,须按报价表逐项填报,品种及数量不少于招标技术文件要求。两年备件价格不列入总价。 3.1.8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并满足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其他关键条款要求。对本装置风送系统进行设计、计算、设备选型,保证计算结果、设备选型的正确性,并满足现场的使用要求。招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中的任何偏离。 3.1.9 投标人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并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内容、预计人工及天数、单价、总价(含在投标报价中)。并承诺如实际超出该时间,不再追加费用,供货商仍继续完成现场技术服务,直到风送系统调试验收完成。 3.1.10 不允许对合同文本中规定的付款条件提出偏离(降低预付款比例或免除预付款除外),否则将导致废标。 3.1.11 投标人所提供风送系统是成熟应用的成套产品,2014 年1月至2021 年12月至少有2套输送聚丙烯粉末和粒料(完整粉料、粒料烯相气力输送系统)、规模35万吨/年及以上项目(粉料输送能力≥60.0t/h、粒料输送能力≥80.0t/h)稳定运行至少2年的业绩,投标人需随投标文件提供业绩表、合同复印件(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发票等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遮挡、不清晰无效)。 3.1.12 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先进的,无缺项,供货范围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安装和试车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不少于招标文件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3 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的现场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 3.1.14 投标人承诺在开工会后45天内完成主要进口外购件订货并提供相关订货证明材料。 3.1.15 投标书中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1.16 属于供货范围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投标人在设计、制造、安装等过程应严格执行并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安装。其中粒料输送管线应取得型式试验证书。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日 17:30时至2024年4月10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2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2日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sino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04月22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4月12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一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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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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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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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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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华南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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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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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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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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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3号京基大厦17层华南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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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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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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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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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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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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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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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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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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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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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8644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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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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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0178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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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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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tg.zhlh@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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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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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guofei@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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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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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