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QCBJ-ZB-22600A-1-2024-M-0343)
本招标项目:塔里木二期项目裂解气传输阀&清焦阀。《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复,项目可研批文号:石油股份计划〔2023〕38号,基础设计已获批复,文号:石油股份工程物装【2023】204号。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裂解气传输阀&清焦阀进行公开招标。
独山子石化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由中石油投资建设,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
项目利用塔里木油田丰富资源,新建120万吨/年乙烯及多套工艺装置,配套建设中心控制室、化验室、动力站、空分空压、循环水场、除盐水中站、污水处理、全厂火炬、全厂罐区及其他全厂性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裂解气传输阀和清焦阀,共24台/套
● 交货地点:独山子石化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工程现场
● 交货期:不迟于2025年6月30日前交付至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2)资格条件2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纪或重大法律纠纷情况:
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未曾涉及刑事案件、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未涉及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和知识产权与责任纠纷,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按招标文件给出的格式提供承诺书。
(3)资格条件3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4)资格条件4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未被列入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但已恢复交易资格。
(5)资格条件5
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为投标产品国外品牌对本项目的授权供应商)。
(6)资格条件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条件7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在最近五年内不得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五年的时间认定为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五年,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8)资格条件8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在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有效期内的《合作伙伴合规风险提示清单》中未被建议“不再签署新合同”。
(9)资格条件9
投标人须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涵盖投标产品。
2、制造资质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电气产品NEPSI或CQST颁布的防爆证书。
3、业绩要求
投标人所供产品须有自2014年以来至少1个在中国大陆内新建60万吨/年及以上乙烯装置的供货业绩记录,每个供货业绩不得低于10台(传输阀和清焦阀各5台),供货产品中尺寸不得低于36寸(传输阀)和24寸(清焦阀)。
投标人只有提供最终用户业绩证明或供货合同复印件,方视为有效业绩。
业绩表应包括所供项目名称、合同号、所供产品名称、材质及型号规格、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招标人核实。业绩表中供货数量仅指与本次招标货物一致的物资,如合同还包含其他物资,则业绩表中相应数量应需剔除,否则,该项业绩无效。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不属于有效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皮、分项供货清单、双方盖章页】。如果合同文件中无法体现符合业绩要求的招标物资的特征,还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
4、失信惩戒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
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1)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
2)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
3)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
4)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
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将受到等同惩戒。。
3.4根据所报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测算,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数据不清楚的投标将被否决。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4日09时至2024年4月11日16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步骤。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工作后,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请潜在投标人填写本招标公告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将该表的可编辑版和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一并通过邮件发给招标机构联系人。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560000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人应从基本账户通过企业网银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支付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时间前将相应额度的资金提交(分配)至对应标段(包),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保证金购买状态将由未付款变为已付款。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投标保证金递交流程。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提醒: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4月25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北京公司分中心 |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高科技产业园创达二路1号 |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高科技产业园创达二路1号 |
邮 编:100012 |
邮 编:100012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梁磊 |
电 话: |
电 话:010-61918461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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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香河园支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香河园支行 |
账 号:0200019109000176830 |
账 号:0200019109000176830 |
联 行 号:102100001910 |
联 行 号:102100001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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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联系人:电 话: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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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