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西石化分公司水处理离子交换树脂采购项目进行社会公开招标。
2.2技术性能指标:见《附件1.热电生产部树脂技术要求》、《附件2.公用工程部化学树脂技术要求》。
2.3招标范围:
标包一:公用工程部水处理离子交换树脂53吨
序号 |
型号 |
数量 |
1 |
D001 |
19吨 |
2 |
201×7 |
19吨 |
3 |
D113 |
7.5吨 |
4 |
D301 |
7.5吨 |
标包二:热电生产部水处理离子交换树脂20吨
序号 |
型号 |
数量 |
1 |
001×7FC |
9吨 |
2 |
D001FC |
9吨 |
3 |
D201FC |
2吨 |
2.4标段(标包)划分:两个标包,本项目允许同一个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标包的投标并中标。
2.5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2.6交货要求:
2.6.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
2.6.2交货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42号锦西石化分公司厂内仓库。
2.7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及运杂费):标包一85万元、标包二23万元。
型号 |
单价(元/吨) |
D001 |
10400.00 |
201×7 |
19100.00 |
D113 |
18600.00 |
D301 |
20000.00 |
001×7FC |
8900.00 |
D001FC |
12000.00 |
D201FC |
21000.00 |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与本招标物资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保证投标产品为投标人所生产,不接受投标人全资子公司生产的货物。(须提供生产厂房、生产设备明细等制造商的证明材料)
3.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具备1个及以上炼油化工装置或热电厂用于生产除盐水装置(离子交换法生产除盐水工艺)过程使用投标产品的成功应用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发票原件扫描件和使用方除盐水装置工艺证明(使用部门及以上盖章)以及最终用户联系人和电话,如提供不真实的业绩则否决投标;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
3.5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卖方承诺所供产品不在上述范围之内。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3.6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或被列为集团公司、锦西石化黑名单,以及被行政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装置中无不良业绩记录,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如上述条款与《附件1.热电生产部树脂技术要求》、《附件2.公用工程部化学树脂技术要求》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4月18日10时至2024年4月23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为每标包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微信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6.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标包一:1.5万;标包二:0.4万。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操作路径: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详情)。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5月1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
地 址: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 |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
邮 编:116031 |
邮 编:110031 |
联 系 人:潘大壮 |
联 系 人:李明庚 范涵冰 |
电 话:0429-2179399 |
电 话:024-82656529 |
电子邮件:1012331288@qq.com |
电子邮件:syzb01@cnpc.com.cn/sy82656529@163.com |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