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3月30日、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2.技术文件中的星号项均为否决项。 3.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须承诺)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在招标过程中到合同签订前,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和招标公正性情况,如:合并、分立、破产、财务、资金、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发生重大变化时,投标人应当第一时间书面通知招标人 5.提供承诺书:聚结器出厂前做性能试验,保证各项性能指标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6.本次投标人必须具有能够完成乙烯装置聚结器系统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的能力 7.如投标人将压力容器外协,投标人需提供与压力容器分供商的合作协议 8.投标人或压力容器分供商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至少为D2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 投标人或压力容器分供商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至少为D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9.投标人国内需具有至少2套乙烯装置工艺水汽提塔进料聚结器设计和制造业绩,没有分包转包。投标人必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发票复印件,其合同交货日期为2018年6前,有效业绩证明应标明所供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用户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未提供上述业绩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0.工艺水聚结器滤芯分包商为:兆华仙泉、波尔、永大同创或等同,投标人选用等同厂家需要得到用户书面认可,否则视为无效,予以否决。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6月17日8:00时至2020年6月2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1号朝阳门SOHO9层910/911,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地铁口G出口。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8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8日09:00时。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1号朝阳门SOHO9层910/911,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地铁口G出口。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7月08日09:00时前与赵天宇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夏少青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一)综合法:最终得分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相关规定进行排名,未作规定的按“商务分得分高的排名优先,商务分一致的注册资金高的排名优先,注册资金一致的,以上一年度(2018年)经审计的销售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如未提供审计报告视为零)。”原则执行 (二)资格要求中与招标技术文件有关的问题请咨询技术联系人 (三)评标办法中关于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额的否决条款不适用 (四)未按推动阳光供应链承诺书实施招标的,保留在下次投标的信用评价中给予扣分处罚的权利。 (五)1.选用远程开标形式,各投标商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上传加密版电子标书,请各投标商在到达开标时间后自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不另行通知。无需赴北京招标中心递交或邮寄递交纸质版和未加密电子版标书(未加密电子标书需自行留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网上上传加密电子标书的,视为投标失败。2.开标后请各投标商关于此项目的联系人在远程待命,留意手机短信及网站上澄清内容,及时对澄清做出答复,因未及时答复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在开标解密环节,如经电子招标平台系统顾问认定为因系统问题导致无法解密的,由系统顾问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工作人员,投标人无法提供与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配套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失败。4.投标人如不参与此标段的投标,请发送弃标邮件至wzzhaoty@sinopec.com。
21.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 1)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wzzhaoty@s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相关投标人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的招标过程中进行考核扣分。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回应。 2)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电子投标的投标商,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具体请咨询系统客服(400-8198786)。 (二)费用支付提示: 1)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支付错误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商自行负责。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标书。 2)保证金必须由公司基本账户支付至本标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不得直接汇款至招标中心工商银行账户;每标(包)必须分开支付,不允许合并支付。不同标包、不同投标人的收款银行信息不同,请务必要按照自己所投标包支付。 3)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系统自动开票并发送到投标商预留的邮箱。因此,请自行到系统上下载电子发票,下载链接的有效期为3天。若链接失效,请到购买标书时填写的联系人邮箱中下载电子发票。 4)以下情形,将视为相关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对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MAC 地址一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上传的情形(解密失败由招标中心工作人员统一上传不加密投标文件的情形除外)。 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未按招标规定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人视为相关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三)标书制作提示: 1)招标公告中第5、6条相关资格要求为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响应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投标资格,如放在商务标书中则视为无效。 2)对应标书制作软件中的每个具体栏目,建议分别制作成一个文件后上传,同一位置多次上传,仅保留最后上传的版本。 3)需要签字的线下签字后再扫描上传,电子签章可代替公章,但不能替代签字。 4)报价如有 EXCEL清单的,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EXCEL清单为准。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以加密版为准。要求以U盘形式提供EXCEL报价表的,EXCEL报价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影响到商务计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EXCEL报价表递交时与商务标电子版放一起,以“单位+招标编号”命名。 5)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在开标前至少5天前提出,少于5天的有可能不再对疑问进行解答。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标书澄清咨询优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业务人员。标书制作软件操作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 6)业绩年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1.2里面的4业绩表中的4.1和4.2业绩年限应当与招标文件中的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业绩年限一致,如两者不一致,请联系招标公告中投标咨询联系人确认。 (四)标书递交 1)以U盘形式递交未加密版的技术标和商务标电子版(须为与上传加密版同时生成的版本,否则无法上传),必须同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未上传加密版的也不予接受。U盘递交的未加密电子文件可以将技术和商务密封在一起。(此条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公告为准)。 2)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视为放弃投标。 3)温馨提醒:每次投标前1至2天,请关注网上是否有时间、地点及其它澄清内容,以便更好的掌握开标信息。 4)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