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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宁波终端改扩建三期项目高压安全阀招标公告

A-A+日期:2024-04-28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宁波终端改扩建三期项目高压安全阀(招标编号:NZZ240429-4607-015527), 招标人为 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高压安全阀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高压安全阀 1.000
2 中压安全阀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对本次标的物报价负责,如中标人无故或恶意竞标后不执行投标报价,对企业保供造成威胁,取消其下一年度投标资格;(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在供货期间招标方有权对送货物资进行抽检,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招标方有权终止框架合同,投标人对招标方进行相应损失赔偿;(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不能因量少、运距远等问题不接单,如发现,招标方有权终止框架合同,投标人对招标方进行相应损失赔偿;(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投标人承诺对标的所有技术要求及招标应知每项要求已经认真研究并完全理解,能够完全响应招标公告所有要求。如有非招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技术偏离等问题,造成合同无法执行或有条件执行,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新增成本或无法按期保供造成的损失;(5)投标文件中出具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投标人中标后,随货同行订单阀门相应的第三方船级社产品证书,第三方检验机构必须是COOOSO授权的认证机构(CCS, ABS, DNV和BV)之一;(6)投标人应提供与本次招标标的物相匹配的API证书,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7)投标人应提供与本次招标标的物相匹配的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制造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8)投标人应提供覆盖本次招标主要标的物5年以内现场有效应用的业绩各至少五份以及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发票以及船检产品证书等);(9)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投标人在本次招标生成框架协议上架后,易派客下单后3个自然日内响应采购请求,并在框架协议约定条件下签订订单合同保证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延迟供应或新增条件。如违反本承诺投标人将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所属单位范围内招标中标资格;(1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投标人在本次招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前,不得因主观原因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并承诺获得中标资格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签约。如违反本承诺投标人将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所属单位范围内招标中标资格同时放弃已缴纳投标保证金;(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如投标人在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范围内有未结清的保证金款项未缴纳,该投标人未结清期间的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投标将会被否决。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4月27日9时0分 至 2024年5月2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5月7日9时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5月7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对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按上述方式尽快提出。

7.投标说明

1.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作为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中标通知书的发布机构,特此声明:本次招标采购合同授权签约单位为“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5200元(人民币),但本次招标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存在法定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如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的;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需补缴投标保证金25200元(人民币)。如投标人拒不补缴,招标人将予以追缴。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彦超 联系人: 魏馨雨

电   话: 18766755817 电   话: 15318362329

电子邮件: chenyanchao.os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eixy67691.osec@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年 4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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