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建南罐区VOCs改造项目、建北罐区 VOCs改造项目在线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分析仪 ,招标人为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产品名称 |
数量(套) |
1 |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炼油厂建北罐区 VOCs 治理改造项目 |
在线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分析仪 |
3 |
2 |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炼油厂建南罐区 VOCs 治理改造项目 |
在线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分析仪 |
3 |
2.2供货期:在订货合同签订后2024年7月31日前到货。
2.3交货地点:乌石化物资采购部库房
2.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
3.6 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网源资质,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需提供能源一号网的截屏, 供应商状态显示为“正常”。
3.7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
3.8、投标方提供的在线可燃气体浓度(LEL)检测分析仪型号产品必须有良好的用于烃类可燃气体浓度(LEL)检测的应用业绩,需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投标型号产品在至少两家石油化工装置(最终用户)且每个合同中分析仪数量不少于3台的业绩。提供最终用户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的发票,并提供发票验真截屏。合同中要有用户名称、货物名称、货物规格型号、数量等。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列有业绩列表,业绩列表必须写明分析仪具体型号、分析仪数量、最终用户名称、合同日期,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9、本次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本项目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项目授权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 年 5 月 7日18:00:00至2024年5月13日23:59:59(北京时间)
①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商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开票地址、电话、联系人、开户行、开票账号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5缴费之后,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自行开具标书费发票。
4.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检查Ukey在有效期内(或有无锁定),并及时办妥(或解锁)U-Key,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查看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年 5 月 28 日 09 时 5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项目收取,本项目为 肆万元整 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投标人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公告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同时推送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其他相关信息
7.1办理U-Key的信息
见公告附件《投标人操作手册》或在电子交易平台工具中心中自行下载
7.2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信息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平台)
7.3一般问题:请与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运维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990-6265233。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专业)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石化公司物资采购部旧楼招标中心
邮 编: 830019
联 系 人(同异议联系人): 杜轶 朱晓辉
电 话(同异议联系电话): 0991-6901808 0991-6903803
电子邮件:duyws@petrochina.com.cn
9.其它
9.1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
9.2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9.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微信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投标人关注和使用。
敬请关注“中油新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