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聚氨酯产业链25万吨/年低密度聚乙烯(LDPE)装置高压氮气罐(12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7919.00-CG203-009
本招标项目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聚氨酯产业链一体化--乙烯二期项目25万吨/年低密度聚乙烯(LDPE)装置, 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高压氮气罐(12台)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聚氨酯产业链一体化--乙烯二期项目25万吨/年低密度聚乙烯(LDPE)装置,项目建设地点为: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重庆大街万华烟台工业园内,是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点项目。此装置由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EPCG)承建,该项目现已批复,总承包合同双方已签定完毕,已具备物资采购条件。本次招标采购设备高压氮气罐(12台),详细技术要求见:高压氮气罐(72D0601-1/2)图纸“S7919.00-SB09”;高压氮气罐(72D0602-1/10)图纸“S7919.00-SB10”;投标人应承诺不晚于2022年09月30日前发货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交货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重庆大街万华烟台工业园内,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聚氨酯产业链一体化——乙烯二期项目25万吨/年低密度聚乙烯(LDPE)装置施工现场;质保期:质保期为设备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后,或货物运抵项目施工现场并开箱检验合格后24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法人代表或实控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公司之间,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
3.4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经营活动中,投标人未发生因为供方原因而出现未履行合同、延期交货、产品质量等问题导致被起诉的法律纠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提供无此类法律纠纷的承诺。
3.5投标人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6投标人必须是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评审的供货商。
3.7招标人的付款方式为:直开或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电汇等,按50%银行电汇、50%承兑汇票的比例支付。
3.8投标人需承诺如果中标,中标价格除因增值税税率变化进行调整外,不受币种汇率或物价上涨的影响,在整个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3.9投标人需承诺如果中标,必须提供履约保函,即采购合同签订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额10%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货到后一个月。
3.10投标人要求的预付款比例不得高于合同总价的30%(进度款视为预付款),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保函,否则其投标将被予以否决。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 年 08 月 17 日 08:00 时至 2021 年 08 月 24 日 16:30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线下支付的模式,登陆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报名,标书费支付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待确认后即可在网上下载投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潜在投标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2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为银行汇款,并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缴纳凭证应注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聚氨酯产业链一体化--乙烯二期项目25万吨/年低密度聚乙烯(LDPE)装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 年 09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招标人: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监督部门: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 |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卧里屯大街90号 |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卧里屯大街90号 |
邮 编:163714 |
邮 编:163714 |
联系人:王媞/王腾 |
联 系 人:招标管理办公室 |
电 话:0459-6739512、18945937538/6739065 |
电 话:0459-6739533 |
传 真:0459-6739572 |
传 真:0459-6254909 |
电子邮件:mengfanwei-hqc@cnpc.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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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户 名: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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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大庆市卧里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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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0905 0620 2924 8062 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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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 08月17日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7919.00-CG203-009(高压氮气罐).docx |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申请单(公告模板).doc | 招标公告E7919.00-CG203-009(高压氮气罐).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