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JLSH-ZXSJ-2024-WZ-01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转型升级项目电石厂45000Nm3/h空分装置分子筛(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分子筛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分子筛 ,数量:116吨。
2.2技术要求:详见《吉林石化公司转型升级项目电石厂45000Nm3/h空分装置分子筛技术规格书 》。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按工厂需求送货。
2.4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供应站。
2.5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6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231.75万元。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2.7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标的物投入使用后由买方在装置正常工况条件下进行工业评价,评价不合格不予结算,同时终止合同;如对买方装置造成影响及催化剂实际使用寿命未达到性能保证值,卖方须赔偿买方相应损失,具体赔偿金额双方协商。最终验收(工业评价)合格且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90日内支付货款90%,质保期满后未发生质量问题支付10%质保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2024年化工催化剂、助剂、添加剂(带量)集中采购结果”催化剂分子筛(13015104)的中标供应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2业绩要求:
3.2.1业绩期限: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10个周期年内
3.2.2业绩范围:在中国境内空分装置连续稳定运行36月以上良好的使用业绩。(依据业绩证明材料确认)
3.2.3业绩数量:至少2份,同一用户企业内的业绩视为1份。
3.2.4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供货合同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用户企业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发票中产品数量应不少于供货合同中产品数量的30%,发票中的信息应满足查验需要。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由用户企业出具。业绩证明材料中应有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有使用装置名称及生产能力、使用时间、使用数量,应有体现产品性能作用、使用效果等方面的内容,应加盖用户企业主管部门公章,应有用户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及联系方式且可核实。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5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以“天眼查”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资格条件存在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存在失信行为的,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发生失信行为的投标人进行考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05-13 18:00:00至截止时间2024-05-20 12: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4.10关于开具标书费发票的应知事项请投标人详细阅读《附件5:开具标书费发票和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须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24-05-24 08:0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6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 开标时间:2024-05-24 08:0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9号
联 系 人:宋威
联系方式:0432-63911716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项目联系人: 张毅
电 话: 0432-63900015
电子邮件: jh_zy123@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