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4年氧气及乙炔气等物资采购(二次)
招标编号:ZY24-XA608-WZ864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4年氧气及乙炔气等物资采购(二次)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氧气及乙炔气等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主要是17大类物资,主要名称为:氧气及乙炔气等。本项目预计采购量约80万元(不含税)。本次招标物资中涉及品牌、型号的,投标人需提供所列品牌型号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及使用性能、技术参数等能够满足实际需求的产品。本招标项目为框架采购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1名供应商。
该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作调整,最终金额以供货期内实际发生量及对应固定单价计算结果为准。
2.2交货地点: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各生产(施工)单位。
2.3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到货
2.4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若中标物资在有效期内集团公司或物资供应处(物资管理部)纳入集中采购,自集团公司或者物资供应处(物资管理部)集采结果下发之日起,自动终止此次招标结果。
2.5技术及质量要求:质量合格,满足使用单位对现有产品配套安装、工艺需求、技术参数、产品使用效果、材质报告和使用寿命等”。在合同签订后产品供货期间或在产品使用过程中,中标厂商因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不能满足油田生产需求时,或供货时间不能满足生产需求,影响生产,生产保障部将取消其供货资格,终止合同,重新组织谈判或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3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均无行贿犯罪,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未承诺或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严重者将被列入黑名单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覆盖标的物)、《气瓶充装许可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准核证》,及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若投标人委托运输,须提交第三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及委托运输协议(合同)原件扫描件)
3.5 其他要求:
3.5.1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供应商且处于“中止”、“终止”、“失效”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相关标的物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5.2 投标人相关人员不得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也不得是相关管理人员的亲属。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中标后被查实存在该情况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8日 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投标人登录账号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自动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6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玖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 |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11楼) |
联 系 人: 陈建红 |
联 系 人:刘宇飞、刘栋 |
电 话:0934-8591330 |
电 话:0951-6939092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75612384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