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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一部2024年硫磺回收装置用胺液净化用树脂采购招标公告

A-A+日期:2024-06-12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一部2024年硫磺回收装置用胺液净化用树脂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资金(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硫磺回收装置用胺液净化用树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庆石化公司200吨/时溶剂再生装置2020年10月建成投产。原料为来自新建200万吨/年催化裂化、120万吨/年汽油脱硫、120万吨/年加氢精制、4万立-2万立制氢、2+2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吸收塔来的混合富液。产品为酸性气去2+2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贫液送上游装置回用。设计规模为200吨/小时。采用常规蒸汽汽提再生工艺,再生塔底重沸器热源采用0.4MPa蒸汽,采用复合型甲基二乙醇胺(MDEA)溶剂作为脱硫剂。操作弹性为60%~110%。

200吨/时溶剂再生装置溶剂脱盐设施(PA5202)现有68L胺液净化专用树脂需要更换。

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依规招标。

项目最高限价:3.54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龙凤仓储站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买方实际需求通知的数量送货,否则不予结算。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凭《入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见炼油一部出具的试用或使用总结报告支付90%货款,留10%做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到期后见炼油一部质量保证金付款申请单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一部

项目负责人:胡明珠       联 系 方 式:0459-6756724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宇洋         联 系 方 式:0459-6743515

 

2.2 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树脂

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0.068

硫磺回收装置用胺液净化用树脂

 

 

具体详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一部200吨/时溶剂再生装置胺液净化专用树脂采购技术要求》。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一部200吨/时溶剂再生装置胺液净化专用树脂采购技术要求》。

2.4产品标准要求:

2.4.1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国家标准号。

2.4.2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需提供经地方政府部门备案的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qybz.org.cn/)”可查询的有效的企业标准。

2.4.3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首先应执行国家标准,对于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项目,其分析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计算公式符合逻辑,且不能指定具体品牌的分析仪器。投标商中标后其企业标准交由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审查,如果中标人的企业标准不能通过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查,由使用单位负责联系中标人,将审查意见通知中标人,由中标人提出修改方案,直至满足要求。如果中标人不同意修改或修改意见不能满足要求,我公司有权拒收中标人的产品。

2.4.4生产厂企业标准中分析项目的检测要执行对应技术要求中的检测方法。如包含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检测项目,入厂检测以对应技术要求规定的检测方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合格制造商、贸易商均可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1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制造商声明函(见附件);

3.2 提供生产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国内证书评标时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查询到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业绩要求:

须提供2015年至今在溶剂再生(或胺液再生)装置贫液(MDEA)树脂中成功使用的业绩1份,提供合同及使用单位或其技术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内容要包括:使用单位、使用时间、使用装置、使用产品的生产厂、产品规格,使用效果,并加盖该技术部门公章或使用单位公章。

买方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3.4 需提供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其检测项目应涵盖且满足《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一部200吨/时溶剂再生装置胺液净化专用树脂采购技术要求》中所有指标项目。

3.5 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之前在大庆石化公司试用不合格的产品,投标无效。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6-11 16:00:00至2024-6-17 16:00:00,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12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6-24 09:0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宇洋     联系方式: 0459-6743515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7室

项目负责人:刘婷婷   邮政编码: 163714

电  话:0459-6763568   电子邮件:mama522221@163.com

9.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附件:炼油一部200吨时溶剂再生装置胺液净化专用树脂采购技术要求2024.6.5.pdf
附件: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pdf
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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