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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能源发展公司压力仪表智能检验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A-A+日期:2024-06-20来源:中国海洋石油招标投标网    

 

压力仪表智能检验设备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压力仪表智能检验设备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压力仪表智能检验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
压力仪表检验模式的全面转型,在渤海地区进行推广应用,同时进一步提升检测公司仪控检验核心竞争力,特此申请购置智能压力仪表检验设备4套。本技术文件规定了本次采办设备的最低技术要求,可作为招标及验收的技术依据。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压力仪表智能检验设备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6306/01
发标日期
2024年06月19日
主要技术规格
(1)气压全自动压力检验设备:控压范围:(-0.1~25)MPa,液晶触屏显示位数 4-6位可切换,一键式控压,压力源为一体化设计等;(2)液压全自动压力检验装置:控压范围:(0~70)MPa,液晶触屏显示位数 4-6位可切换,一键式控压,压力源为内置液压源,与控制器为一体化设计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货物的交付。
交货数量
气压全自动压力检验设备3套,液压全自动压力检验设备1套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的仪器仪表设备采购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复印件和到货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A、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及到货验收证明材料。B、到货验收证明材料可体现为到货验收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或结算发票。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订单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体系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至 2024年06月2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上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1.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在联系人信息页签,按下述要求填写: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压力仪表智能检验设备采购;招标编号:24-CNCCC-HW-GK-6306/01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旭东,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650506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liuxd34@cnooc.com.cn。3.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4.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开标结束前,招标项目经理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5.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滨路3168号中海油大厦B座9F
联 系 人:李娉婷
电子邮箱:lipt2@cnooc.com.cn
邮 编:518067
联系电话:075526023547
异议受理人:刘旭东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5069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om.cn
投诉受理人:叶萍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112室
联 系 人:刘旭东
电子邮箱:liuxd34@cnooc.com.cn
邮 编:300457
联系电话:0226650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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