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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聚烯烃二部聚乙烯装置抗静电剂年度框架(1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A-A+日期:2024-06-24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聚烯烃二部聚乙烯装置抗静电剂年度框架(1年)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产品范围:聚乙烯装置用抗静电剂,预估数量约为1.6吨(预估量仅作为评标依据,实际采购数量及供货时间以订单为准);

2、实施或交货地点:新疆独山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物资配送中心总库;

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①若涉及新剂试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周内到货160kg;

②若不涉及新剂试用,首批供货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4周内或以招标人订单通知为准到货。

③后期合同履行供货时间由卖方根据买方现有库存量及使用需求量发货;

4、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5、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

6、质量保证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以上;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开始时间自买方下达订单之日起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一产品的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均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3、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是产品制造商,或中石油能源一号网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供应商(网内供应商包括:网内制造商、网内代理商、网内贸易商)。

5、若标的物为“非危险化学品”的,投标人需要提供标的物为非危化品的声明,声明需要盖标的物制造商公章;

6、若标的物为“危险化学品”,则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证书:①投标人为国内制造商,应提供涵盖标的物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非制造商,应提供涵盖标的物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境内产品提供制造商涵盖标的物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制造商投标,还应当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明文件:

①.网外制造商投标:营业执照扫描件、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

②.网内制造商投标:营业执照扫描件、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中石油电子采购2.0系统截图,对于“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以截图中“供应商状态”载明的内容为准(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请投标人在开标前务必提前核实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是否正常,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时间节点为开标当日)。

备注:上述“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网内代理商、贸易商投标,还应当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②.产品制造商授权书扫描件(按第六章中既定的“制造商授权书”模版提供)

③.投标人的中石油电子采购2.0系统截图,对于“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以截图中“供应商状态”载明的内容为准(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请投标人在开标前务必提前核实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是否正常,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时间节点为开标当日)。

9、业绩要求:抗静电剂用于聚乙烯装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标的物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中国大陆聚烯烃装置工业化使用业绩,必须提供用户业绩证明和合同(包括上述内容证明方为有效)。用户业绩证明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与标的物相同型号的产品),用户联系方式、聚乙烯装置名称(须明确采用的工艺)、使用效果合格的结论(盖用户公章)。

10、投标人提供的聚乙烯装置用抗静电剂技术性能满足招标人生产装置工艺的要求,产品性能等同于Innospec STATSAFE 6000或与之相当,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质检单、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响应技术规格书中质量指标,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2日0时至2024年6月28日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网址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登录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网址使用电子钱包进行标书费和保证金的缴纳,具体操作详见公告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④投标人有具体问题需要咨询的,请于工作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联系项目负责人(具体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最后)。

2、招标文件(标包)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3、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先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最后),若项目负责人员无故推诿、拒绝接收异议书,可向管理人员提出,招标管理人员联系人:李晓明,电话:0992-3870212,邮箱:lxm_dsz@petrochina.com.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首页使用数字证书(Ukey)进行电子盖章(非纸质盖章后扫描的印章)。在电子投标文件首页使用Ukey电子盖章视为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进行了签字和盖章。但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或者专门标注需要“签字”或者“盖章”的位置,投标人必须“签字”或者“盖章”,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②既无电子签章又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对要求的内容签字、盖章的,为无效投标;

③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7月4日9时45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开标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评标过程中如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将通过交易平台发起澄清,并电话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澄清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对澄清内容进行答复(须使用UKEY)。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进行答复或无法联系的,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

4、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必须开标现场提出,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七、其他:

1、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①.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②.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③.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①.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②.一般问题:请与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运维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990-6265233。

*3、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在收到缴款通知之日3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服务费缴纳后,招标机构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提示,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xjfgs.com:9090/ba(后文简称辅助系统)下载《缴费通知单》并按照要求缴纳招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单发出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并上传银行缴费凭证,未完成操作且未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说明事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的辅助系统登录账号为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今后缴费通知单、中标通知书都将在辅助系统中向中标人推送,请中标人及时登录辅助系统进行查看和下载。《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已作为附件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布,请投标人及时进行下载和学习。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独山子分部)

地    址: 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传媒大楼7楼

邮    编: 833699  

项目负责人:刘世泽                

电    话:0992-3870011、13809922038                 

电子邮箱:liushize@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独山子分部) 

2024年6月21日

附件:U-KEY 工作提示.docx
附件:附件2:投标商操作手册V1.1.pdf
附件: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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