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Ⅰ类塑料包装桶(25L)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4-XA312-WZ79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Ⅰ类塑料包装桶(25L)采购招标人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本物资为非危险化学品,主要使用单位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长庆(宁夏)精细化工公司、井下助剂公司、咸阳石化有限公司,是生产油田用产品所需包装,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1254.25万(含13%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采购物资品种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包装要求及 承装规格 |
最高限价 (元/只) |
预计采购数量(只) |
到货点 |
I类塑料包装桶(25L) |
/ |
17.3 |
300000 |
陕西省礼泉县建设北路 |
360000 |
宁夏银川贺兰德胜工业园 |
|||
15000 |
陕西省咸阳市朝阳七路 |
|||
50000 |
陕西省礼泉县建设北路 |
报价含13%增值税到站价
因库房储存量及生产需求,采购数量需分批交货;预计单次送货数量:1400只/次,单次送货周期:10天/次;具体送货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若油田产建项目需求发生变化,则导致招标人采购量发生相应变化,招标人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不对后续实际采购数量做出任何承诺,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油田产建项目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招标人采购量发生相应重大变化且实际采购量已超过本次招标预计采购量时,招标人可重新启动招标。
2.2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项目类别 |
标准(技术要求) |
1 |
尺
寸 |
长 |
300±5mm |
宽 |
270±5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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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
420±5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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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装口径 |
48±2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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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厚 |
≥2mm |
||
2 |
容积 |
容量偏差 |
满载容量应不大于公称容量的5% |
3 |
重量 |
全套重量(含桶盖) |
1.3Kg±0.05Kg |
4 |
气密试验 |
施加30kpa压力,保持5min |
无泄漏 |
5 |
液压试验 |
施加250kpa压力,保持30min |
无泄漏 |
6 |
堆码试验 |
3m,28d |
样品不得泄漏,不允许有可能影响运输安全的损坏,或者可能降低其强度或造成包装件堆码不稳定的变形。 |
7 |
跌落试验 |
1.8m |
无渗漏 |
8 |
外观 |
气泡 |
泡径≤3mm,个数≤3个 |
9 |
黑色杂质 |
0.5mm~4mm的个数≤5 4mm~6mm的个数≤3 |
|
塑化不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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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缝空洞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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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把 |
不积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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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痕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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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污 |
轻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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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差 |
轻度 |
投标人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需包含以上技术指标内容。
其他技术要求需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GB 18191-2008 包装容器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
GB 19160-2008 包装容器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国家标准规定60L 以下为塑料罐,简称危塑罐)
2.3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在有效期内若中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公司将该项目物资实施集中采购,则自中石油集团公司或油田公司集中采购结果执行之日起,本次招标结果自动终止。
中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三个月内采购价格不予调整;3个月后且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若因原材料市场价格等外界因素,产品生产综合成本变化幅度超过选商金额的100万元或20%且持续30天以上,招标人可与中标供应商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启动价格商谈程序调整采购价格或重新启动招标。
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若油田产建项目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招标人采购量发生相应重大变化且实际采购量已超过本次招标预计采购量时,招标人可重新启动招标。
价款支付方式及时间:买受人完成记账后,6个月内进行付款,以银行转账或票据的方式支付。如果有特殊事项,付款期限由双方商议。
质保期: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的十二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
3.3信誉要求:标人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为入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有效的执行标准(若提供企业标准,投标文件中需附标准备案网上查询结果截图,企业标准应为投标人自有的;若提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标准文本内容;投标人提供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中的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5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由投标人送检,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出具标的物(自评审当日起向前推算一年内)的产品检测报告。报告中的技术指标需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报告检验依据须与提供的标准一致。
3.6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按照GB 18191-2008包装容器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技术说明书编写,包括十六部分内容)。
3.7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项目)。
3.8投标人须为制造商,需提供(中空吹塑机、空气压缩机)的购置合同及发票。若提供(中空吹塑机、空气压缩机)的购置合同及发票开具时间为评审前180天内,则该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9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评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或其相关产品在能源一号网处于“中止”、“终止”、“冻结”状态,评标将被否决。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8日严格按照下列两个步骤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4.1.1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无需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标书费购买费用,否则可能影响招标文件解锁及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进度),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1.2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完成缴费及发票开具,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费用缴纳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进入平台后搜索参与项目名称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即可,操作问题请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招标文件解锁: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操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在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选择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后可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4.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4008800114),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10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三路5号
联系人:谯夫
电话:0951-8988033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系人:王波 杨岚
电话:029-68934552
电子邮件:wb2015_cq@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