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多项目切水器\DN100 PN20 304(招标编号:NWZ240808-4807-022025), 招标人为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切水器\DN100 PN20 304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切水器\DN100 PN20 304 | 30.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内不少于10套,投用时间不少于2年的业绩。供方提供的每个业绩都必须符合本次招标否决项关键技术要求,业绩所涉及的切水器都处于正常投用状态。且每个业绩需提供相应的用户报告,每个用户报告须提供能体现本次招标否决项关键技术要求的切水器的现场图片;用户报告要有三个相关部门人员亲笔签名和手机号码。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切水器主体采用管道式结构,主体直管段长径比不小于3,管道倾斜角为15~45°。(2)切水器使用两个液柱谐振式原理的传感器同时检测油含量,控制阀门开度。传感器振动元件为单片结构,通过一根传递杆与振动源连接,与介质直接接触,通过水中含油引起介质的粘度和密度的变化对谐振频率和振幅的影响,检测水中含油量。含油量越低,信号越高。如使用谐振式密度计、电磁波传感器、电容传感器、超声波传感器等,不能作为检测含油量的传感器,只能用作防止跑油的辅助传感器。(3)在无回油口的虹吸切水口的工况下,能可靠回油、持续切水。回油系统中,不得采用压力容器、电动泵或隔膜泵。(4)最大连续切水速度不小于15m3/h(非瞬间速度),切水含油量不大于200mg/l,能完全取代人工切水。切水阀为DN50气动调节阀。在切水状态下,关闭切水器出口手动阀,阀门开度应逐步增大,2小时内,开度不小于60%。阀门开度到达60%后,开启切水器出口手动阀,切水器应该不带油、不跑油。(5)切水器应具有传感器自动清洗的功能。不得从切水器外部引入其它介质。拆下传感器,在传感器表面糊上油泥后装回,可自动清洗干净,不影响切水效果。切水带出的油泥须随水排走,不得在切水器内沉积。连续无故障、无人工干预运行三个月后,切水器内油泥最大厚度<1cm。(6)切水器配有前、后视镜。前视镜用于检查水是否已经切完,后视镜用于观察切水是否带油。视镜玻璃被油污染后,可启动在线自动清洗,将视镜玻璃清洗干净,不影响观察。切水过程中,进入到视镜中的油,没有人工干预时,必须停留在视镜内,不能随水流走。油和水的颜色一样时,要能很容易观察是满油还是满水。视镜耐压不低于2.0MPa。视镜玻璃上不得开口,以免破坏玻璃强度。视镜具有抗冻的功能,视镜内结冰时,视镜玻璃不会破损。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7月23日16时10分 至 2024年7月28日16时1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武汉招标中心,联系人党婷婷。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8月13日9时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8月13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8月3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 吴时骅 联系人: 党婷婷
电 话: 13575069242 电 话: 17396171639
电子邮件: wushh98.hn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dangtt@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年 7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