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4年化工二部合成气装置脱硫脱碳溶剂临时计划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4-08-002
一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4年化工二部合成气装置脱硫脱碳溶剂临时计划采购(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脱硫脱碳溶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脱硫脱碳溶剂在合成气装置作为溶剂使用,以不连续的方式、若干次加入装置中,以补加在生产运行中损失的脱硫脱碳溶剂。
本项目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
本项目采购数量22吨。
项目估算金额:44万元(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
项目最高限价:39.38万元(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需供货,具体见代储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交付相应的货物和资料。中标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包装要求:单件包装200L/桶。
结算方式: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实际出库数量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卖方凭《代储物资出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发票到财务挂帐后按财务制度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支付款项在40万元以上的,依据买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期限不超过6个月。首次在化工二部使用的产品,由化工二部组织标定,标定结束后由化工二部组织编制试用总结,标定合格后付款60%,余款40%在投用一年内由使用单位化工二部出具合格使用报告确认使用效果满足招标要求后付清。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规划和科技信息部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二部
项目负责人:郭燕华 联 系 方 式:0459-6764227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臧国增 联 系 方 式:0459-6703300
2.2 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脱硫脱碳溶剂 |
投标企业型号 |
吨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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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其它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合成气装置使用的脱硫脱碳溶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4.1、卖方(首次)中标后一周之内赴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二部进行技术交流,并在招标文件的框架内签订技术协议作为代储协议的附件。
2.4.2、卖方单位因质量、数量、交货期不按协议履行,买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因卖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部分总金额10%的违约金;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2.4.3、技术要求中“4、对卖方的要求”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技术交流时提供。
2.4.4、若第二次参加投标的仍不足三家,且与第一次投标报名人相同或包含第一次所有投标人,直接开标转谈判;若参加投标的仍不足三家,且第二次投标人与第一次投标人不相同也未能包含第一次所有投标人,则邀请第一、第二次所有投标人进行谈判。谈判时按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进行评审,对价格进行商务谈判。
本项目仅允许中石油具有“13020923”物资分类码的一级制造商参与投标。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1.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2.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证书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3.3.业绩要求:在国内(不含港、澳、台)造气装置上有成功的使用脱硫脱碳溶剂业绩或其他合成气装置(主要一氧化碳和氢气)有成功的使用脱硫脱碳溶剂业绩(业绩型号可以与投标型号不同),供应商须提供用户清单、联系人(联系人要求是使用装置的技术人员)及联系方式,并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其对应的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需要加盖使用单位或其生产技术部门的公章,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使用单位、装置名称、催化剂生产单位和使用效果内容。
3.4.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08-20 14:00:00至2024-08-26 23:59: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0.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09-03 08:3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臧国增 联系方式: 0459-6703300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项目负责人:邵永帅 邮政编码: 163714
电 话:0459-6411072 电子邮件:shaoys0255@163.com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