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验室气体类耗材物资框架采购招标人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满足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实验气体类物资的快速采购响应,规范气体供应商行为,提高气体供应质量,确保实验室用气安全,拟实验室气体类物资进行框架招标。
2.2招标范围: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验室气体类物资框架采购,适用于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各实验室科研生产分析需要,主要有氮气、氦气、氢气等共11类(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3交货期:投标人提供最短交货期,格式为:接到交货通知后XX小时内响应,XX日历日内货到指定地点,但不得超过3个日历日,如超出将被废标。
供货周期:框架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累计送货金额达到此预估额度,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2.4交货地点: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各实验室。
2.5验收标准:提供该批物资的合格证及其它国家标识,我方验收人员按照上述提供的材料进行拍照验收。
2.6技术指标关键与技术指标: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为制造商或贸易商。
3.3贸易商投标,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21年度及2022年度企业年报信息可查询(以评标当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4投标供应商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充装许可证》,投标供应商或其委托的运营方持有《道路运输许可证》。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8月 21 日8:00:00至 2024年8月2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再登陆平台,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通知公告-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账号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南”等文件,需要办理U-key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招标平台”;
4.2 招标文件售价 :每标段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未使用平台缴费模块购买招标文件的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购标失败的责任),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注册、报名、缴费、开启权限等有关交易平台的问题请咨询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招标平台”,因交易平台或其他非招标机构原因导致的购标失败等问题,招标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投标人购标成功当天必须登陆“投标人自助服务平台”(https://zh.cpplb.com.cn:8081)并点击业务办理,上传订单状态截图(操作说明见附件),未按要求上传订单状态截图的,由此造成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 3日 8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逾期传送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4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5 投标人应于2024年9月3日 8时3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5.6 开标前,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 1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企业网银方式将这笔资金转入昆仑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 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 号:3132 6501 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95379
大庆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第二步:投标人应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第三步:支付完成后查看投标保证金支付状态,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
第四步: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保证金状态查询”,查看保证金状态为“已分配”状态,即为成功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5.7 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机构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5.8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提醒: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建议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并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并成功递交保证金,以免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进行解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 |
招标机构: 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
地 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1110号中油大厦 |
地 址: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44号 |
联 系 人:赵宇 |
联 系 人:关希 |
电 话:18945985885 |
电 话: 0316-2072576 |
电子邮件: zhaoyu6868@petrochina.com.cn |
电子邮件: zbzxzbsbcq@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