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中19-6气田II期开发项目控制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渤中19-6气田II期开发项目控制阀
工程项目名称
渤中19-6气田II期开发项目控制阀
项目概况
根据有限公司《关于渤中19-6气田II期开发项目优选阶段期开发方案、确定阶段相关费用的批复 》(中海油计〔2022〕679号),同意渤中19-6气田Ⅱ期开发项目优选阶段开发方案。项目新建 3 座 4 腿无人井口平台 BZ19-6 WHPE/F/G,新铺 8 条海底管道和3条海底电缆,并对相关平台设施和滨州 终端进行适应性改造。新建平台不设电站,电力依托渤中-垦利油田群岸电 应用工程。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市辖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渤中19-6气田II期开发项目控制阀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7034/01
发标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主要技术规格
渤中19-6气田II期开发项目控制阀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5年8月22日前
交货数量
38台控制阀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总公司与分支机构的投标均无效。 3.2控制阀需按照《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认证和检验。供货商应委托应急管理部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ABS,DNV,CCS,BV之一)对控制阀整体进行检验并获得检验证书(投标时承诺交货提供)。 3.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取证要求(开标时需信息公开):阀门制造商应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覆盖本次所投产品和技术规格。投标时需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核实。3.4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并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生产或制造范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可查询。若认证机构为国外的,则应在投标时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3.5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为本次投标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授权。投标人已以自己制造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承诺其产品代理授权证书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追究其法律责任。3.6业绩要求(开标时需信息公开)(对于2500磅及以下的控制阀)(1)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投控制阀应具有至少两个合同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且每个合同数量不低于12台套。业绩中至少包含一个不低于12寸600磅和不低于10寸2500磅的控制阀供货业绩(可以不在同一个业绩合同中)。(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数量、关键技术参数(阀门尺寸、阀门磅级))和 2)使用方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对于含10000PSI及以上的控制阀)(1)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至少一个合同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业绩中至少包含一个不低于4-1/16寸10000PSI控制阀的供货业绩。(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数量、关键技术参数(阀门尺寸、阀门磅级))和 2)使用方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7须提供2021-2023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时起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至 2024年09月02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海川路2121号 |
联 系 人:邹永前 |
电子邮箱:zouyq@cnooc.com.cn |
邮 编:300459 |
联系电话:02266502353 |
异议受理人:于娜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880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xingsp@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邢素萍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
联 系 人:于娜 |
电子邮箱:yuna2@cnooc.com.cn |
邮 编:300452 |
联系电话:022665048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