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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包头化工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聚丙烯装置聚合物和添加剂计量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A-A+日期:2024-08-29来源:国家能源招标网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聚丙烯装置聚合物和添加剂计量系统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308614,招标人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是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已运行多年的世界首套煤制烯烃示范装置基础上实施的升级示范工程,已列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规划重大项目,并获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核准。
  项目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北与煤制烯烃一期工厂相连。本项目采用粉煤加压气化工艺,经变换、净化、硫磺回收、甲醇合成,制取200万吨/年甲醇中间产品,之后通过甲醇制烯烃、烯烃分离、聚乙烯、聚丙烯工艺加工生产75万吨/年聚烯烃产品,其中聚乙烯装置设计规模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设计规模35万吨/年。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一个标段。供货表如下:

 

序号

设备位号

设备/材料名称

规格(单位)

数量

备注

1

PA-805

聚合物和添加剂计量系统

1

具体供货范围参照技术规格书供货范围

注:

1、付款比例:10%预付款,30%进度款,货物运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30%到货款,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15%,性能考核验收合格后支付10%,预留5%质保金。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

2.1.4、交货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工程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聚丙烯或聚乙烯装置的添加剂系统(又称添加剂加料系统或添加剂计量系统或添加剂喂料系统)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注:业绩要求中的信息可以在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中体现(用户证明须满足: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28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02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9-23 11: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注:

    1.本项目在开标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 1 号

    邮    编:014060

    联 系 人:张钊

    电    话:18001285707

    电子邮箱:zhao.zhang@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丝绸之路大道兴泰商务广场T5楼713室

    邮    编:010000

    联 系 人:白瑞先

    电    话:04713261825

    电子邮箱:20015158@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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