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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中原油田分公司25385胺类招标公告

A-A+日期:2024-09-05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5385胺类(招标编号:NZZ240905-0803-028116),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胺类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胺类\十二烷基二甲基氧化胺(OA-12)一等品 40.000
2 其他有机化学原料\2-丙烯酰胺基-2-甲基丙磺酸(≥99.4%)工业级 20.000
3 酰胺类\N‘N二甲基丙烯酰胺≥99%工业级 6.000
4 其他酸类\衣康酸 5.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应通过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或等同认证)、环境体系认证(ISO14001或等同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ISO45001等同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鉴于油田生产单位分散,覆盖地域广泛,需求计划较零星,为满足应急处理,确保生产所需,投标人须在标书中承诺接到用户订单要求后,零星订单须无条件接受,及时响应,需满足交货条件。(2)近三年至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90%。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新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为准。(3)投标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产品质保承诺:在产品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均由投标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4)投标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书面承诺书,内容包括:投标人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投标人承诺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9月4日9时40分 至 2024年9月9日9时4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收款账号:41001501810050203485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濮阳中原油田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2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2日8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1.招标费用(标书费及中标服务费)均采用线下银行电汇的方式购买,汇款必须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汇款到指定账户,不允许个人账户付款。缴纳招标费用时汇款凭证必须备注招标编号(ZZ******-****-***),只需填写括号内的内容,未备注规范的招标标号视同未缴纳。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 2.汇款完成后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发到liww.zyyt@sinopec.com指定邮箱后,方可下载标书;(每月28日之后不允许转账) 注:增值税发票委托单填写模版放至下载招标文件附件处,请按模板格式认真填写,出现错误将影响发票的开具。 3.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招标公告,严格按照招标公告操作;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开标截止前24小时前提出(询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 4.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须提前24小时发盖章版弃标声明至liww.zyyt@sinopec.com邮箱,若至开标当天未递交投标文件且没有收到弃标函的,该投标人将记入中石化诚信考核,影响之后参与的投标。 5.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中标人需缴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中标总金额(含税)*1%) 7.在公示期内,招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除以书面盖章版发异议人邮箱或传真(0393-4882316)的形式外,再以电话形式告知异议联系人或招标人。超出有效期的,原则上不予以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联系人: 赵健光 联系人: 李维维

电   话: 13525644527 电   话: 0393-4882361

电子邮件: 57003614@qq.com 电子邮件: liww.zyyt@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年 9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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