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中34-1油田西块调整项目流量仪表采办(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渤中34-1油田西块调整项目流量仪表采办(二次)
工程项目名称
渤中34-1油田西块调整项目流量仪表采办(二次)
项目概况
渤中34-1油田西块调整项目是自营油气田开发项目。渤中34-1油田位于渤海南部海域。计划新建1座井口平台BZ34-1WHPG平台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渤中34-1油田西块调整项目流量仪表采办(二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6818/01
发标日期
2024年09月13日
主要技术规格
涡轮流量计1台;转子(浮子)流量计2台;火炬/冷放空流量计(超声波/皮托管流量计)1台;小容积/质量流量计5台;质量流量计4台;电磁流量计12台;孔板流量计1台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5年3月10日前
交货数量
26台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为本次投标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授权。投标人已以自己制造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代理商)应承诺其产品代理授权证书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追究其法律责任。3.3业绩要求(开标时须公开投标文件中所有业绩信息):(1)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每种类型应具有至少两个合同的供货业绩。对于质量流量计,供货业绩中应至少包含一个不低于6寸300磅质量流量计的供货业绩,可以不在同一合同中;对于孔板流量计,供货业绩中应至少包含一个不低于2寸300磅的多孔平衡孔板流量计供货业绩,可以不在同一合同中;对于电磁流量计,供货业绩中应至少包含一个不低于14寸150磅和不低于3寸1500磅电磁流量计的供货业绩,可以不在同一合同中;对于涡轮流量计,供货业绩中应至少包含一个不低于1 1/2寸150磅涡轮流量计的供货业绩,可以不在同一合同中;若WHPG-FI-1201、WHPG-FI-1202、WHPG-FI-1205、WHPG-FI-1206、WHPG-FI-1208为小容积流量计,供货业绩中应至少包含一个不低于1/2寸2500磅小容积流量计的供货业绩,可以不在同一合同中;若WHPG-FI-1201、WHPG-FI-1202、WHPG-FI-1205、WHPG-FI-1206、WHPG-FI-1208为质量流量计,供货业绩中应至少包含一个不低于1/2寸2500磅质量流量计的供货业绩,可以不在同一合同中;对于转子(浮子)流量计,供货业绩中应至少包含一个不低于1/2寸2500磅转子(浮子)流量计的供货业绩,可以不在同一合同中;对于火炬/冷放空流量计(超声波或皮托管原理),供货业绩中应至少包含一个不低于8寸150磅火炬/冷放空流量计(超声波或皮托管原理)的供货业绩,可以不在同一合同中;上述各种类流量计可以不在同一合同中。(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数量、关键技术参数(尺寸和磅级))和 2)使用方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交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相应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4 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3.5 其他要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并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生产或制造范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可查询。若认证机构为国外的,则应在投标时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至 2024年09月20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海川路2121号 |
联 系 人:姚东方 |
电子邮箱:yaodf@cnooc.com.cn |
邮 编:300459 |
联系电话:02266501796 |
异议受理人:史纯蕊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867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xingsp@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邢素萍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
联 系 人:史纯蕊 |
电子邮箱:shichr@cnooc.com.cn |
邮 编:300452 |
联系电话:02225806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