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化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及延伸3万吨/年MIBK项目GLOBE调节阀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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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化公司福建古雷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及延伸3万吨/年MIBK项目GLOBE调节阀(WZ20240930-3817-10794-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GLOBE调节阀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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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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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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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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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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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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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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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控制阀执行机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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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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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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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GLOBE调节阀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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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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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动执行机构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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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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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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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GLOBE调节阀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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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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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阀内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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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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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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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GLOBE调节阀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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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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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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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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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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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GLOBE调节阀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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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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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处理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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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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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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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GLOBE调节阀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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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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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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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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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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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GLOBE调节阀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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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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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动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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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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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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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GLOBE调节阀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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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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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E调节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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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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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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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GLOBE调节阀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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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安全、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不允许贴牌)。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3.1.8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技术规格书,卖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所有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并对招标文件中所有“★”和 “▲”项条款逐条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将导致投标被否决;“▲”项条款只要有三项不满足,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1.9 投标产品必须取得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TS 认证)及对应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TSG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总局核准的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A1级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型式试验证书中GLOBE阀须覆盖招标物资规格及技术参数。 3.1.10 投标人具备低逸散阀门的生产和供应能力,不允许外协生产或提供贴牌产品,需提供符合GB/T 40079-2021或ISO 15848-1 BH(M)及以上(CH(M)不接受) CC1及以上(CO1、CO2、CO3不接受)标准的产品系列认证证书(提供完整版测试报告),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换证期内请提供证明材料)。 3.1.11 外购原材料质量管理:提供铸件、锻件、波纹管、衬里原材料、密封件等外购原材料合格分包商清单(供应商名称、厂址、联系方式),提供分包商资质、生产装备、试验设备、质量管理方面的基本资料。 3.1.12 外委加工质量管理:提供机加工、堆焊、喷焊、理化分析、无损检测等外委加工合格分包商清单(供应商名称、厂址、联系方式),提供分包商资质、生产装备、试验设备、质量管理方面的基本资料。 3.1.13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2024年1月),化工工况下单笔订单超过300台Globe控制阀(非手动)的业绩至少一份或单笔订单超过150台Globe控制阀(非手动)的业绩至少两份(提供清晰合同复印件,应包含用户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合同数量、签订时间、发票复印件、技术协议等)。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有虚假信息或买方无法核实,其业绩将不被认可。 3.1.14 投标人不得对报价表进行增减、合并、调整顺序等任何修改,电子版报价价格不允许含有公式,不得空项漏报,如有上述行为则否决其投标。 3.1.15 凡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的防爆电气产品,如防爆电磁阀、阀位开关、电动执行机构等,必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1.16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策略》、《数字化交付总体实施方案》、《数字化交付智能P&ID应用规定》、《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定》等文件要求提交最终版资料。 3.1.17 以上条款要求提供发票的,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 3.1.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生产商不具备现场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可采用“生产商+服务商”联合体模式进行投标,授权服务商为1家。联合体投标的话,牵头方需为标的物的生产商。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3日 9:00时至2024年9月20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09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10月09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9月29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一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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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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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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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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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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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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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大厂区葛关路3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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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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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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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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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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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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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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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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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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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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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奕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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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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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27899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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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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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6486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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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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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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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zhaoyic@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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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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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