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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昆仑集团开普化工消泡剂(聚醚消泡剂)等2项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A-A+日期:2024-09-25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2024年昆仑集团开普化工消泡剂(聚醚消泡剂)等2项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WZGK35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昆仑集团开普化工消泡剂(聚醚消泡剂)等2项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庆油田开普化工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开普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庆油田开普化工有限公司页岩油压裂液项目部所需的消泡剂(聚醚消泡剂)和消泡剂(有机硅消泡剂)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标段一: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标段二: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5年6月30日。
2.3 交货日期:按合同约定日期,最长至2025年6月30日。
2.4 交货地点:交付用户指定地点。
2.5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声明”或“经销商声明” 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核实营业执照有效性的查询截图;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承诺书”,按“技术承诺书”中内容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结构化商务报价表的备注栏中必须填写其投标产品规格型号。
3.7、标段一:2024年昆仑集团开普化工消泡剂(聚醚消泡剂)物资采购项目
投标人必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发布之日)后至开标当日前(不含开标当日)取得国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有效的检验(测)报告,检验(测)报告必须满足附件中招标产品技术要求中“与压裂液配伍性”指标要求。(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后三日内,由检验机构到大庆油田开普化工公司(姜鼎文 电话:13945929504)取消泡剂(聚醚消泡剂)实验所需添加剂交接单》及消泡剂(聚醚消泡剂)实验所需添加剂和统一容器包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检验(测)报告及消泡剂(聚醚消泡剂)实验所需添加剂交接单》原件扫描件】。
标段二:2024年昆仑集团开普化工消泡剂(有机硅消泡剂)物资采购项目
投标人必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发布之日)后至开标当日前(不含开标当日)取得国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有效的检验(测)报告,检验(测)报告必须满足附件中招标产品技术要求中第10项指标要求。(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后三日内,由检验机构到大庆油田开普化工公司(姜鼎文 电话:13945929504)取消泡剂(有机硅消泡剂)实验所需添加剂交接单》及消泡剂(有机硅消泡剂)实验所需添加剂,统一容器包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检验(测)报告及消泡剂(有机硅消泡剂)实验所需添加剂交接单》原件扫描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4日18:00:00至2024年09月3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售价标段一:消泡剂(聚醚消泡剂)为 200 元人民币;标段二:消泡剂(有机硅消泡剂)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资料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纸质发票领取电话:0459-519915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0月18日09:00:00分(北京时间)。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现场开标地点:大庆油田招标中心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请携带相关证明及证件准时参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审查资料原件。
如有要求提交原件(样品)的,请于开标当天8时至9时递交至:大庆油田招标中心东区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标段一:消泡剂(聚醚消泡剂)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标段二:消泡剂(有机硅消泡剂)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池杨 
联系电话: 0459-5394476 

招标人:大庆油田开普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鼎文
联系电话:13945929504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2.技术承诺书.doc
附件:2024年昆仑集团开普化工消泡剂(聚醚消泡剂)等2项物资采购项目物资需求表及最高限价(标段二).xls
附件:2024年昆仑集团开普化工消泡剂(聚醚消泡剂)等2项物资采购项目物资需求表及最高限价(标段一).xls
附件:经销商声明.doc
附件:制造商声明.doc
附件:销售业绩统计表.docx
附件:公告附件.zip
附件:供应商打码须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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