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4-SY11-WZ051)
本招标项目大连石化公司三催化污水汽提二套酸性水罐用钝化清洗剂、VOC治理剂、絮凝剂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连石化公司三催化污水汽提二套酸性水罐用钝化清洗剂、VOC治理剂、絮凝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名称:大连石化公司三催化污水汽提二套酸性水罐用钝化清洗剂、VOC治理剂、絮凝剂采购。
2.2项目概况:根据大连石化公司生产计划,预计2024年10月22日二联合三催化污水汽提二套酸性水罐开展停工处理,停工期间需要使用钝化清洗剂、VOC治理剂、絮凝剂进行处理。
钝化清洗、VOC治理和絮凝是使用药剂,将硫化亚铁分解为稳定的硫盐和铁盐溶解于水中,从而达到彻底去除硫化亚铁的目的,同时除去罐内淤泥和残存的硫化氢等恶臭物质。
酸性水罐钝化清洗范围
装置 |
范围 |
体积,立方米 |
备 注 |
酸性水罐及附属设施、管线 |
酸性水罐D8007/D8009 |
10000 |
酸性水罐清洗剂 VOC治理剂 絮凝剂 |
脱臭塔 TK8001AB |
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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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压水封罐 D8008AB |
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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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压水封罐 D8012AB |
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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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油罐 D8010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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胺液洗涤塔 C800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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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油器 D8001 |
1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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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缓冲罐 V8001 |
1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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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相管线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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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相管线 |
15 |
2.3招标种类及规模:钝化清洗剂、VOC治理剂、絮凝剂。数量:预估酸性水罐清洗剂≯35吨、VOC治理剂≯6.7吨;絮凝剂≯0.34吨,具体数量需由投标方在确保钝化清洗、除味等效果前提下,按照污水汽提二套酸性水罐相关系统作业范围而确定(作业范围详见上表)。
2.4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55万元。(含13%增值税、运费、保险费和其他税费)
2.5报价方式:投标方负责提供钝化及清洗相关设备、药剂及现场服务(包括钝化、除臭、清洗、VOCs治理、罐底污泥干化以及机具的拉运),其中钝化、除臭采用酸性水罐钝化清洗剂,VOCs治理采用VOC治理剂,罐底污泥干化采用絮凝剂。投标方提供处理方案、药剂品种、数量、到货单价及药剂总费用,药剂总费用为投标报价。(含13%增值税、运费、保险费和其他税费)
2.6交货地点:送货至买方大连仓库。
2.7交货时间:供货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具体时间以买方电话或传真通知为准。
2.8主要技术参数和要求:
*2.8.1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效的产品标准;同时,提供相关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2.8.2投标方须做出承诺:提供的产品2021年1月1日至今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8.3提供详细的处理方案。
*2.8.4投标方须做出以下技术保证(并在合同履约过程严格执行):
1)清洗现场无明显异味,罐内采样硫化氢含量≤3mg/m3;
2)硫化亚铁不自燃;
3)清洗后满足直接进人动火作业条件;
4)现场VOCs排放满足招标方总体环保要求,以及GB31570中废水治理设施有机废气排放标准;
5)干化后污泥含水率≤80%;
6)符合国家和招标方其他验收和作业管理规范。
若由于投标人产品达不到上述要求,则停止使用该批次产品,并解除合同,拒付该批次全部货款和全部质量保证金,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生产时,投标人必需承担全部责任。
*2.8.5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在合同履约过程严格执行):
1)中标后,根据招标方要求,针对处理罐区提供详细的处理方案,对方案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并在合同履约过程严格执行。
2)中标后,投标方作业前,需与招标方签订技术协议,与招标方签订HSE作业计划书。
3)接到招标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无偿服务(并在合同履约过程严格执行)。
4)中标后,根据招标方要求,投标方负责钝化、除臭、清洗、VOCs治理、罐底污泥干化操作时临时管线的安装和拆除。投标方在招标方现场的钝化、除臭、清洗、VOCs治理、罐底污泥干化作业,接受招标方的审核、监督管理。
5)中标后,在施工作业前,要提供排污方案给招标方。排污方案包括:钝化、除臭、清洗、VOCs治理、罐底污泥干化过程“三废”排放的数量,主要有害成分,排放方式,报给招标方属地单位,并一式两份分别送甲方安全环保部和生产运行部。
6)投标方的设备必须符合招标方的安全要求(大连石化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的设备设施要求(如设备防爆等级等),如投标方需要,招标方可提供。
7)投标方在钝化、除臭、清洗、VOCs治理、罐底污泥干化时间控制在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内(≯15日),不得由于投标方自身任何原因耽误钝化、除臭、清洗、VOCs治理、罐底污泥干化时间,钝化、除臭、清洗、VOCs治理、罐底污泥干化完成后由招标方负责验收。
8)投标方不能动用招标方设备,所有过程要请示招标方同意,以免出现意外事故,并遵守招标方的厂规厂纪。投标方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招标方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招标方的指挥,严格执行安全法规、标准,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9)投标方必须遵守招标方的人员进厂相关管理规定,投标方施工人员是具有相关服务经验的正式员工,投标方在钝化、除臭、清洗、VOCs治理、罐底污泥干化处理期间,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投标方承担;如在钝化、除臭、清洗、VOCs治理、罐底污泥干化处理期间给招标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全部由投标方承担;
10)投标方必须对自己的全部设备及人员进行保险,如发生设备损坏、人身伤亡等事故(招标方问题除外),由投标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招标方不负任何责任。
11)作业期间投标方按照国家标准和现场安全防护等级要求准备劳保着装,为现场每位员工配备经过投标方第三方安全监督认可的,经权威单位鉴定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要具备硫化氢、氧含量、可燃气体检测功能)。
12)投标方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接受招标方的入厂安全教育,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13)投标方在履行技术服务的过程中,不得批准、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投标方违反此规定,赔偿全部损失。
14)按照招标方现场6s要求保持减量化服务区域现场干净整洁,药剂、设备设施、管线等按照招标方要求摆放整齐。
15)投标人每次处理过程中安排的处理员工,具备相应的操作人员资质,并提供给招标方检查。
16)施工人数要求:服务时,现场施工人员不少于18人。
若由于投标人达不到上述要求,则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生产时,投标人必需承担全部责任。
*2.8.6钝化、除臭、清洗、VOCs治理、罐底污泥干化体积见《酸性水罐钝化清洗范围》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所提供的药剂是危险化学品时: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须同时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贸易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须同时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
*3.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后,成功进行除臭、钝化、清洗和VOC处理及污泥减量作业。备注:一次处理过程中必须同时具备机械清罐、除臭、钝化、VOCs治理和污泥干化过程,算一个有效业绩)。提供《业绩清单汇总表》,同时按照《业绩清单汇总表》的排序,逐项提供销售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同时附税务系统发票查询截图。合同及合同对应发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税务系统发票查询截图不清晰无法辨识,为无效业绩。投标方需提供业绩的使用报告,做为有效业绩的依据,使用报告需体现处理装置的处理部位和加工规模,并包含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试用业绩为无效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有使用单位现行有效的电话联系方式供评委核实业绩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10日18时至 2024年10月15日24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微信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3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分标段自助递交(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0月2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 |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
邮 编:116031 |
邮 编:110031 |
联 系 人:梁策 |
联 系 人:李双辰、李梦文 |
电 话:0411-86772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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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24-86916260 0411-86774473 |
电子邮件: liangce_dl@petrochina.com.cn |
电子邮件: sylsc@cnpc.com.cn syzb05@cnp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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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