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青岛石化静态粒度粒形分析仪\0.01-3600μm 0.6%(招标编号:NZZ241029-3833-034701),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静态粒度粒形分析仪\0.01-3600μm 0.6%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静态粒度粒形分析仪\0.01-3600μm 0.6%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静态粒度粒形分析仪需满足“青岛石化公司静态粒度粒形分析仪技术规格书”所有条款,(提供技术对比表予以证明符合情况)。(2)供货商提供的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需提供承诺函。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0月18日16时30分 至 2024年10月23日16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一.投标商无需邮寄纸版的投标书。 二.1、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系统,并模拟解密成功(为确保投标成功,建议模拟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完成)。开标当天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及时解密成功的,可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如投标咨询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之联系。【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在在开标时间前5日以在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至jiangx5282.qdsh@sinopec.com邮箱,放弃投标后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项目采购进度的,予以信用记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郝晓明 联系人: 姜旭
电 话: 0532-66762336 电 话: 13061351030
电子邮件: hxm.qd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jiangx5282.qds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年 10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