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JLSH-2024-WZ-0207-R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液氨,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液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液氨 ,数量:10000吨。
2.2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3交货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厂。
2.5质保期:详见技术规格书。
2.6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价:投标单价为汽运一票制到厂单价(含所有税费、运费)。报价单必须详细列出投标单价、投标总金额。投标单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2.7采购价格确定方法:实际供货时,月结算价格执行调价公式,具体如下:
月份结算价格调整机制,参照隆众网东北地区区域主流月均价,结算价格P=A+(C-B)。
A:中标一票到厂单价(含所有税费);
B:开标上一月月均价;
C:结算当月月均价;
月均价计算方法:上一个月24日到当月23日区间日主流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当节假无价格数据时,该期间日主流价格以节假前最后一日价格数据为准计算。
2.8最高投标限价:暂估算金额4000万元,依据开标前东北市场实际情况,在距开标日3个工作日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以澄清方式发布;;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次月付款(现汇)
2.10其他要求:
2.10.1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公司装置临时波动急需补充的原料,存在数量不确定性和紧急性,投标人需具备日供货能力400吨及以上。
2.10.2本次投标产品为使用单位年度框架协议产品,签订2025年物资采购框架协议。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一级物资集中采购、专业协同采购、区域协同采购、电商采购、项目集中采购共享等新采购结果后,按集团公司公告或专项工作要求,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如果涉及标的物使用的生产装置技术更新、工艺变更或生产调整等,也将视情况提前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卖方承认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充分知悉存在上述提前终止协议可能性,保证不因提前终止协议追求买方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2.10.3中标人如为制造商,在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日常需要由中标人(制造商)及时更新电子采购系统2.0所附的有效期限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制造商应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4业绩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7投标人2021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以“天眼查”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
3.10.1供货质量必须达到吉林石化质量要求,投标人须明确承诺且具备相应汽车装车设施。
3.10.2从通知发货到实际到货,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书面承诺具备4天内到货的能力和条件。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10-21 18:00:00至截止时间2024-10-28 12: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4.10关于开具标书费发票的应知事项请投标人详细阅读《附件5:开具标书费发票和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须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24-11-11 08:0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 开标时间:2024-11-11 08:0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9号
联 系 人:杜学松
联系方式:0432-63989901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项目联系人: 张毅
电 话: 0432-63900015
电子邮件: jh_zy123@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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