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液态二氧化碳采购,招标人为天津大港油田滨港集团博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全部由招标人出资,项目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液态二氧化碳, 为滨港公司措施增产项目所需的原材料。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液态二氧化碳,一年供应数量约为20000吨,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估算金额847.5万元。
2.4最高限价:
产品名称 |
预估数量(吨) |
结算单价(含税) |
液态二氧化碳 |
20000 |
423.75元/吨(配送价) |
316.4元/吨(自提价) |
报价含13%增值税、含包装、运费、装卸费、过路过桥费、过磅费等费用,送到招标人要求送达的地点的落地价
2.5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中标方在接到招标方订单后,按照订单要求的送货数量和送货时间配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如单批送货时间不易确定,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6 价格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价格有效期一年,(如遇招标方发生政策改革等情形需终止合同,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招标人需提前1个月通知中标人)
2.7 技术要求:液态二氧化碳含量≥99%的指标要求,罐装。
2.8验收标准:中标方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符合现场注入标准的检测报告及中标方出厂合格证明;中标方负责送到招标方指定施工地点,且负责生产现场卸货,同时提供相应的货物数量证明(例如:货物出厂过磅证明、卸液磅单等),供方应承诺当卸货现场无法达到卸货要求时,接受退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且产品指标满足技术要求。
(2)所有投标人需出具承诺书,接受先货后款供货方式(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若第三方提供运输的,需提供第三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运输合同),产品检测报告,并对资质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4)制造商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和贸易商应提供制造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人自己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需在2021-2023年内有销售液态二氧化碳含量≥99%的标准要求业绩(需提供销售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及发票的扫描件)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2.3财务要求 :提供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2.4人员要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含危货押运员)、危险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证。
3.2.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3)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及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及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信息汇总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① 若0<投标人累计失信分<8分,将投标人失信分折算为失信扣分折算为失信加价,对投标人报价进行加价,计入评标价格。计算公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② 暂停投标资格: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③ 取消投标人资格: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④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将受到等同惩戒。
(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8800114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 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所投标段如招标失败,购买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①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 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2-25928052、25966392。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1月0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①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②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应将保函原件扫描件置入投标文件指定部分,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予招标组织单位。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65010019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进行解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邮箱:wangle_0804@163.com
电 话:022-25911750 手机:18222634364
意见与建议:022-25977051
2024年10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