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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煤制油公司加氢改质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A-A+日期:2024-10-23来源:国家能源招标网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加氢改质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309732,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加氢改质装置是国家能源集团煤直接液化项目的核心装置之一,承担着生产石脑油产品、柴油产品和特种油品的重要任务。该装置采用国内成熟的加氢改质工艺,共设有两台上进下出串联式反应器,一反主要发生加氢精制反应,二反主要发生加氢改质和精制反应。装置公称规模为100万吨/年,年运行时间为7440小时。目前,两台反应器内的催化剂活性已不能完全满足要求,拟于2024年11月份大检修期间全部更换,更换后的新剂要满足不同柴汽比下产品质量、柴油芳烃和使用寿命等要求。

招标范围:所需保护剂及加氢催化剂数量,两台反应器保护剂和催化剂总装填量为220.5吨。

其中:

一反:保护剂装填量为4.5吨,加氢精制催化剂装填量为147吨;

二反:加氢改质催化剂(裂化催化剂)装填量为59吨,后加氢精制催化剂量为10吨。

交货期:2024年11月20日前或按招标人通知。

交货地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厂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进口产品授权代理商,进口产品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以石油基或煤直接液化油或煤焦油为原料,年处理量为100万吨及以上柴油加氢改质(裂化)催化剂的工业应用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应用良好的文件。如合同中未体现处理量和原料须在用户证明文件中体现。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出具催化剂专有技术科研单位与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授权或合作协议,一家催化剂专有技术科研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授权一个制造商或在本项目中只能与一个制造商合作,。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22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28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11-11 11: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注:

    1.本项目在开标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邮    编:017209

    联 系 人:马荫久

    电    话:0477-8923272

    电子邮箱:10510346@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丝绸之路大道国能大厦

    邮    编:017000

    联 系 人:潘凯之、朱剑锋(0471-3261781)、李雯静(0471-3261779)

    电    话:0471-3261778

    电子邮箱:13707580@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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