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委托,对齐鲁分公司氯碱厂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环保隐患治理项目23台密闭采样器所需密闭采样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1202-4823-15042-B1 2.项目内容:齐鲁分公司氯碱厂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环保隐患治理项目23台密闭采样器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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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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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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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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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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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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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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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采样器\PN0.8 DN15 31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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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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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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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密闭采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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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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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采样器\PN0.05 DN15 31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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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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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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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密闭采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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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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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采样器\PN0.5 DN15 31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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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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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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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密闭采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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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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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采样器\PN0.4 DN15 31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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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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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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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密闭采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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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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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采样器\PN0.6 DN15 31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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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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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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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密闭采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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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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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采样器\PN1.05 DN15 31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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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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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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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密闭采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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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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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采样器\PN0.32 DN15 31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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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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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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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密闭采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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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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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采样器\PN3.8 DN15 31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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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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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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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密闭采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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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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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采样器\PN1.9 DN15 31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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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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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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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密闭采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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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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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采样器\PN1.4 DN15 31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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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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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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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密闭采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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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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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采样器\PN1.3 DN15 31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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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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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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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密闭采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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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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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采样器\PN0.7 DN15 31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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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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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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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密闭采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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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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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采样器\PN1.0 DN15 31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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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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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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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密闭采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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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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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采样器\PN0.6 DN25 316L+PT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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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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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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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密闭采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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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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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采样器\PN0.01 DN25 316L+PT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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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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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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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密闭采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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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3月31日、使用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须书面承诺投标的密闭采样器是原装进口的多功能一体阀式密闭采样器,不是仪表阀件组合形式密闭采样器系统;投标的密闭采样器完全满足招标技术要求;取样器的使用寿命≥10 年(不包括易损件);供货时提供报关清单、关税、增值税缴纳证明、第三方原产地证明。 2.投标商须书面承诺投标的密闭采样器应完全满足如下条件:取样器材质为316L(盐酸取样器采用衬四氟);取样时为连续取样,非间接隔压取样;取样过程中,空气不可进入工艺管线,取样阀应带有明确指示标记,以一次取样,一次操作为目标,避免误操作,不可采用箱式取样器密闭采样器;取样器须具备自动复位功能;介质操作温度高于60℃,取样器需加冷却设施;盐酸取样阀衬里方法应采用模压烧结,衬里厚度不低于3mm。 3.投标商须书面承诺投标的密闭采样器应完全满足如下条件:取样器取样过程保证取样瓶和取样阀之间的密封性,无滴漏、无挥发,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取样器的设计应保证取样后系统内无残存介质;对于含氯离子的酸性介质的取样点,取样阀阀盖须采用波纹管密封;取样阀具备减压功能,安全控制取样流速;取样点的取样瓶须配备取样安全箱,安全箱带视窗,安全箱长宽高尺寸不能大于300×250×400。 4.若投标商为代理商,须出具投标品牌的有效授权书。同一个品牌的密闭采样器只允许一家代理商投标。 5.须提供国内石油化工行业HG/T20660-2017标准所涵盖的高度危害及以上介质环境2018年11月以来50台及以上数量的投标品牌密闭采样器供货业绩(生产商、代理商投标产品业绩均可),附业绩合同。提供上述业绩中至少20台密闭采样器的连续稳定运行1年以上由用户出具盖章的使用证明。 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1月15日8:00时至2021年11月2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2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2日09:0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12月02日09:00时前与江燕青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李小春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6.绿色采购 16.1 中标供应商应推广绿色低碳理念,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健康、循环低碳和回收利用,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 16.2 按照HSE要求:中标人负责标的物所有权移交给招标人之前的所有健康、安全、环境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保证物资包装、运输符合HSE(健康、安全、环境)中国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有关要求及满足中国石化HSE及绿色企业创建相关要求。 16.3 投标人提供符合投标产品特性的绿色包装方案,包装物应符合国家相关绿色环保要求。 17. 中标供应商需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三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重要设备材料需外购原材料和外协件的,外协产品的分供方应当完成信用认证。 。 21.投标说明:"(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发票、业绩、装备能力等投标文件必须真实有效,核验文件的真实性将纳入评审范围,请诚信投标。 (2)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四个操作手册》。 (3)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其他关于投标文件递交形式的要求以招标文件附件《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四个操作手册》为准。 (4)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 (5)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情况下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以系统状态为准),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流程和金额正常支付。 (6)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7)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8)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10)若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提前邮件和招标联系人沟通确认,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对保函的要求。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保函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面递交。 (11)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负责。 "。 22.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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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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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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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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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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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6486179(若电话未通请发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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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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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jiangyq@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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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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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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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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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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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5337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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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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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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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