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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吉林石化改性活化剂采购招标公告

A-A+日期:2024-11-07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吉林石化改性活化剂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4-WZ-0241-R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有机合成厂改性活化剂(甲醛次硫酸氢钠)(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改性活化剂(甲醛次硫酸氢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吉林石化改性活化剂采购

2、招标范围:改性活化剂(甲醛次硫酸氢钠),数量279吨  。

3、标包划分、各标段估算金及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169.7715万元。如遇市场大幅变化,开标之日的三个工作日前,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重新制定并发布最高投标限价。

  1.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 交货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按工厂需求送货;

6、交货地点:吉林石化仓储中心中部供应站;

7、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8、报价方式及组成: 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

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中标人标的物到货后,检验分析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终止合同。货到验收合格后,按使用单位每月实际领出量结算,在接到卖方开具的发票后120日内支付。

10、其他要求:

10.1本次投标产品为使用单位代储代销框架协议产品,签订自合同签订之日-2025年12月代储代销采购框架协议。投标人须接受吉林石化公司框架协议文本。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标的物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新的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结果,将按集团公司公告或专项工作要求,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如果涉及标的物使用的生产装置技术更新、工艺变更或生产调整等,也将视情况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

10.2包装物回收。包装物由中标人提供,所有权自始至终归属中标人,包装物由中标人回收周转使用,中标人接到买方包装物回收通知后,由中标人自提,交付界面物资使用单位厂门,交付后一切风险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办理包装物回收业务时需提供业务授权证明,授权证明内除包含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联系方式、授权的业务范围外,还应明确中标人对包装物的所有权,以及包装物自提后应返回原盛装物资生产场所的详细地址)。

10.3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10.4 包装箱、托盘、垫木等木质包装物,须提供与物资批次相对应的如下材料方可进入厂区验收。

木制品须随货附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监制的《植物检疫证书》。松木制品到货验收前,供货方须联系龙潭区林业植物检疫机构进行复检,并提供复检合格证明材料。

非松木加工制成的人造板材(刨花板、纤维板、饰面人造板、胶合板)且厚度小于6mm木条构成板芯的胶合板,须随货附带生产材质证明材料及板材合格证明。

10.5中标人如为制造商,在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该品种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所招标的物资;

1.3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1. 业绩要求:

无。

  1.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

6.1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6.2试用:如中标人标的物近三年在招标人装置上无使用业绩,招标人有权要求与中标人进行技术交流,要求中标人提供样品进行检验分析和小试评价,评价不合格终止合同;

 6.3本物资为使用单位代储代销框架协议产品,签订2025年1月-2025年12月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投标人须接受吉林石化公司合同或框架协议文本。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新的集中采购结果,将视情况及集团公司的要求,来确定继续执行或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

6.4包装:详见工厂技术规格书。

6.5运输:公路运输。

6.6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6.7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三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年11月6日23时59分至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咨询电话:400880011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同开标时间,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3万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08时20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9号

联 系 人:吴江

联系方式:0432-63986884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项目联系人:彭玉林

电    话: 0432-63955125

电子邮件: pengyulin@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附件:有机合成厂甲醛次硫酸氢钠技术规格书202408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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