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SY32-WZ0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盐酸集中招标项目进行社会公开招标。
2.1.1本次招标共设3个标包,具体划分及要求如下:投标人可同时参与1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并在多个标段中标
包号 |
标包名称 |
物资规格 |
预计需求量(吨) |
到货地点 |
1 |
包一锦西石化 |
31%工业用合成盐酸 |
7500吨 |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42号锦西石化分公司 |
2 |
包二辽阳石化 |
10000吨 |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辽阳石化公用工程部和热电部等指定地点 |
|
3 |
包三大连石化 |
1500吨 |
辽宁省大连市大连石化指定地点 |
说明:表单中所列数量为年度预估需求数量,仅供参考,具体数量按照月计划执行,以实际结算量为准。
2.2项目背景概况:盐酸集中招标。
2.3价格有效期:拟定协同采购结果有效期从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
2.4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指标。
2.5供货要求:包一锦西石化:接到计划通知后2日货到现场。包二辽阳石化:接到计划通知后次日货到现场;包三大连石化:正常供货时,接到买方通知后次日内到货。
2.6合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合同履行期内,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和物装管理部或者其授权集中采购管理小组(负责区域协同采购)发布关于此项物资的采购结果公告,买方将按照最新采购结果执行,买方有权终止按此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
包一锦西石化:258元/吨
包二辽阳石化:175元/吨
包三大连石化:200元/吨
2.8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按签约要求。
2.9其他:
2.9.1其他用户单位企业可按照本次招标结果执行,执行价格按照选择中标人距用户单位实际距离计算运费与该中标人出厂单价计算价格。
2.9.2在使用过程中,现场发生任何非人为的技术问题,技术服务人员应24小时到达现场进行无偿的技术服务;
2.9.3产品质量检验及生产运行中考核指标以招标方检测、出具的数据为准,以此数据判定该产品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并在合同履约过程严格执行)。
2.9.4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供货不及时的,招标人有权解除与原中标人的合同。可将合同授予按经评审的顺位下一个投标人,价格执行下一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根据情节严重对投标人参加我公司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进行1-3年的限制。
2.9.5对经查证属实的恶意投诉、伪造、变造资质或业绩等,按照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2.9.6因投标方物资原因给招标方生产造成不利影响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2.9.7大连石化标包:按照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次序组织试用,凡首次在招标方使用或提供新产品的供应商,需与招标方技术部门签订技术协议,产品试用不合格的不予支付货款。产品试用仅限前三家供应商,前三家供应商试用全部不合格的,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国内制造企业或制造企业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其中参与包二辽阳石化标包的投标人须为由氯气和氢气合成的氯化氢气体用水吸收制得的工业用合成盐酸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提供项目立项批复等相关文件(如项目建议书、项目立项、项目环评等相关批复文件)
3.1.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需提供有效的涵盖标的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每年不少于3000吨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大连石化标包每年不少于1500吨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3.1.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提供有效的涵盖标的物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每年不少于3000吨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同时提供所代理制造商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每年不少于3000吨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大连石化标包每年不少于1500吨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须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在同一个标段的投标,且制造商不能和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3.2业绩要求
包一锦西石化: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工业合成盐酸经营业绩。
包二辽阳石化:投标人具有工业合成盐酸经营业绩,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个及以上销售业绩,同一种投标产品在一家企业多次使用视为1个有效业绩。
包三大连石化: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工业合成盐酸经营业绩。
(提供合同扫描件且对应每份合同必须提供至少1张发票扫描件,未提供或文字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业绩)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及授权代理商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及授权代理商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的复印件(其中,财务情况说明书可经审计或投标人自行出具);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如资不抵债,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为上市公司,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与在交易所披露的财务报告一致。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1月1日-开标之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和各标包对应公司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6运输要求
3.6.1运输企业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第8类第1项:酸性腐蚀品);
3.6.2盐酸运输车辆具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带“危化品运输”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范围包含第8类)。
3.6.3盐酸运输驾驶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
3.6.4盐酸运输押运员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证。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件扫描件(所有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证书准许内容应满足本项目需要)。负责运输的企业如非投标人企业(非投标人企业是指:除投标企业及其下属分公司以外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与负责运输企业签订的运输协议。在项目履行过程中,投标人如更换运输企业须经过招标人同意。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须提供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本次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各项指标应满足招标人相应标包技术要求。
3.7.2 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未因标的物的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集团工程和物装管理部通报过。投标人标的物在用户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在各标包用户单位无不良使用业绩。
3.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7.4辽阳石化标包:投标人须满足招标人供应商管理规定:投标人已在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资源市场的,须提供截图。投标人未在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资源市场的,须提供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能源一号网账号注册和准入申请;同时,邮寄办理准入相关纸版资料,时间以邮戳为准,中标人未按承诺内容办理准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视同其在用户单位公司有不良使用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7日18时至 2024年11月12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④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微信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包一:25000元;包二:25000元;包三:6000元。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险电汇或保险或电子保函(保险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在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同网站平台(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登录后,找到缴纳保证金位置,按照提示的账户进行汇款转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在投标文件里提供银行出具的或投标人自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1月2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地 址: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 |
邮 编:116031 |
联 系 人:潘大壮 |
电 话:0429-2179399 |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 |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 |
联 系 人:梁策 |
电 话:0411-86772789 |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 |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 |
联 系 人:孔旭东 |
电 话:0419-5152691 |
邮件:yangguangming@petrochina.com.cn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
邮 编:110031 |
联 系 人:李明庚、陈怡澄、高海鸣 |
电 话:024-82656610、024-25549101 |
电子邮件:sylmg@cnpc.com.cn |
2024 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