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QSH-DLGK2024-054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2025年脱硫醇剂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脱硫醇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1 本项目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2025年框架采购暂估计划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2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2.1.3 供货周期及要求: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按买方要求供货。每月送货一次,每次约5吨,每次供货时需提供该批次货物的产品检验报告单,数量以买方汽车衡检斤为准,质量以买方原材料质量验收报告为准,买方会不定期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卖方供应的脱硫醇剂进行检验。
2.1.1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173号。卖方进厂车辆应达到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车辆。
2.1.5 付款条件:每批次脱硫醇剂付款前需要进行使用性能评价,评价合格后凭评价报告、13%增值税发票、付100%货款。单笔货款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支付方式包括50%的货款为6个月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符合《保障中小企业支付条例》中中小企业类型的,不适用此条款支付)。
2.1.6 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含13%增值税及送货到指定地点发生的全部费用),暂定72吨,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脱硫醇剂,数量暂定72吨,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225万元(3.09万元/吨)(含13%增值税及送货到指定地点发生的全部费用)
标段(标包)分:1个标段。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技术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无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相关承诺文件。需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3.3 投标人需具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物资准入资格,并在有效期内,且准入范围覆盖上述招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投标人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物资管理部取消、终止或中止准入资格的投标无效。
3.4 具有投标物资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内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在生产过程中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没有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事件。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5 所提供的资料不存在弄虚作假,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6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履约承诺,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7 投标人在近3年(2022年1月-至今),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脱硫醇剂的业绩至少1份,业绩包含合同、合同对应的发票、合同对应的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标准。
3.8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查询之日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上三个均要求投标人提供截图,以评委开标当时查询为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11-08 17:00:00至2024-11-13 23:59: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11-19 14:0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173号
联 系 人:陈 龙 联系方式: 0451-55606049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项目负责人:常 亮 邮政编码: 163714
电 话:0459-6703302 电子邮件:bbooyycl@163.com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