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73.6/70万吨/年乙苯/苯乙烯装置工程总承包(EPC)焊制碳钢管件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73.6/70 万吨/年乙苯/苯乙烯装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件,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73.6/70 万吨/年乙苯/苯乙烯装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2.2招标范围:锻制管件2369件,碳钢焊制管件147件,合金钢、不锈钢焊制管件107件,碳钢无缝管件5610件,合金钢、不锈钢无缝管件422件(可附表),详见附件询价文件。
2.2 技术要求:见MR询价文件相关技术要求。
2.3 交货时间要求:锻制管件、碳钢无缝管件合金钢、不锈钢无缝管件 2024 年12月20 日前完成全部交货。碳钢焊制管件、合金钢、不锈钢焊制管件 2024 年12月30 日前完成全部交货
2.4 实施或交货地点: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73.6/70 万吨/年乙苯/苯乙烯装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现场。
2.5 质保期:缺陷责任期从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为15个月。
2.6 付款方式(以项目采购策划为准):
(1)到货款:货物到达项目现场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后(开箱检验记录无问题,只验收外观及数量,不代表性能验收),买方收到卖方提供合同总金额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85%的货款;
(2)资料款:运行验收合格,且在收到业主签署的最终验收单和全部技术资料,业主签署的数字化交付移交证明一份后,支付采购合同价中该材料5%;
(3)质保金:该材料款的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2.7 其中标段(标包)划分 5 ,允许兼投兼中:
标段1 锻制管件2369件,
标段2 碳钢焊制管件147件
标段3 合金钢、不锈钢焊制管件107件
标段4 碳钢无缝管件5610件
标段5 合金钢、不锈钢无缝管件422件
2.8 标段(标包)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102913元;标段二:1495441元;标段三:335361元;标段四:1995574元;标段五:810711元。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管件制造商,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3.1.2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投标人如具有中国石油合格供应商资格,其准入资格须在有效期内且供应商状态为“正常”,凡是供应商状态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投标将被否决。
3.1.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无缝管件、焊接管件投标人(锻制管件投标人不需要此项)同时必须提供型式试验证书并覆盖所投标段中全部管件范围。
3.1.4投标人必须具有如下必要的制造设备(装备):
a、无缝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直径Φ≥813mm的推制机、直径Φ≥508mm冷推弯头机;
3000 吨以上的压力机;同时必须具有:化学分析、拉伸、弯曲、冲击、硬度、金相等检验检测设备;
b、焊接管件投标人应具有:4000吨以上的压力机、能够制造DN2200以上弯头的自动埋弧焊机;同时必须具有:化学分析、拉伸、弯曲、冲击、硬度、金相等检验检测设备;
c、锻制管件投标人应具有:与投标物资相对应的中频加热设备和单点闭式压力锻造设备、50套以上锻制管件锻造模具、2组以上锻造设备流水线、20台以上数控机床;同时必须具有:化学分析、拉伸、弯曲、冲击、硬度、金相等检验检测设备;
以上须提供设备铭牌照片和购置设备发票扫描件转资证明;无法提供发票的,提供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与设备照片合影。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投标人应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1月1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根据所报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否决。3.3、 业绩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应具有2018年1月至今在新建100万吨及以上规模乙烯项目或千万吨炼
油项目中锻制管件的供货业绩。应具有至少 2 份单笔合同金额 ≥50 万元的锻制管件供货业绩,并提供有效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及发票。经核实如提供了非本包段业绩或汇总金额有误则视为无效业绩。)
标段二:投标人应具有2018年1月至今在新建100万吨及以上规模乙烯项目或千万吨炼
油项目中碳钢焊制管件的供货业绩。应具有至少 2 份单笔合同金额 ≥500 万元的碳钢焊制管件供货业绩,并提供有效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及发票。经核实如提供了非本包段业绩或汇总金额有误则视为无效业绩。)
标段三:投标人应具有2018年1月至今在新建100万吨及以上规模乙烯项目或千万吨炼
油项目中合金钢、不锈钢焊制管件的供货业绩。应具有至少 2 份单笔合同金额≥500 万元的合金钢、不锈钢焊制管件供货业绩,并提供有效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及发票。经核实如提供了非本包段业绩或汇总金额有误则视为无效业绩。)
标段四:投标人应具有2018年1月至今在新建100万吨及以上规模乙烯项目或千万吨炼
油项目中碳钢无缝管件的供货业绩。应具有至少 2 份单个供货合同单笔合同金额≥500 万元的碳钢无缝管件供货业绩,并提供有效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及发票。经核实如提供了非本包段业绩或汇总金额有误则视为无效业绩。)
标段五:投标人应具有2018年1月至今在新建100万吨及以上规模乙烯项目或千万吨炼
油项目中合金钢、不锈钢无缝管件的供货业绩。应具有至少 2 份单笔合同金额≥500 万元的合金钢、不锈钢无缝管件供货业绩,并提供有效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及发票。经核实如提供了非本包段业绩或汇总金额有误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曾被列入到上述名录及名单中但已被移出;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3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4.4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承诺要求:
3.6.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中标后提供的设备/材料分供厂家与询价文件中所要求的厂家保持一致。
3.6.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供货商确认中标后,合同明细所覆盖的同材质、同规格型号、同口径物资在整个项目建设期间(竣工验收前),增补订单销售单价应不高于本次招标价格。同时必须承诺在整个项目建设期间(竣工验收前)任何数量下保供。
3.6.3 投标人须承诺按招标人数字化交付的要求执行,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6.4 投标人须承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专利者需提供专利证书),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
3.6.5 投标人须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期执行,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6.6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管件使用的原材料必须是全新的,须承诺原材料制造厂必须选用中国石油2024-2025年度一般无缝管集中采购结果、中国石油2024-2025年度焊接钢管集中采购结果、中国石油2022年炼化用钢管集中采购中标供应商名单(材质、规格与结果一一对应)。
3.6.7 投标人应出具未列入北方华锦联合石化失信供应商名单、华锦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承诺书。已出具承诺书,但后经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查证认定无效的,取消中标资格。
3.6.8投标人应出具未与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存在纠纷承诺书(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已出具承诺书,但后经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查证认定无效的,取消中标资格。
3.6.9 投标人必须提供书面承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所供货管件未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运行事故。未提供承诺书或隐瞒不报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10 投标人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石油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3.6.11 投标人须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个标段各 100 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4.3.1 网上报名: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选择本招标项目进行在线报名。若首次参与投标报名请在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并办理投标人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 有关交易平台注册、报名、提交等操作问题可参考“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也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回复: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成功,潜在投标人即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2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3.3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另外,请在开标前及时在平台上更新确认开标书费和代理服务费发票的相关开票信息,开标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直接按照平台上的信息进行开票(投标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行账号、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信息),如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接受重新开票。
4.3.4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5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交易平台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 9 时,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标段一:2000元人民币;标段二:2万元人民币;标段三:5000元人民币;标段四:3万元人民币;标段五:1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为昆仑银行托管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人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昆仑银行投标人账户中进行锁定。
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帐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开标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12 月 6 日 9 时;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招标人: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 编:100037
联 系 人:栾旭
电 话:1394132606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 编:100037
联 系 人:董珊
电 话:010-68395334
电子邮件:dongshan01@cnpc.com.cn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40088001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