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SH07-WZ1151C]
本招标项目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电解水制氢装置隔膜式压缩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电解水制氢装置隔膜式压缩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建设项目前期主要包括20万吨/年溶液法FDPE、2*2.5万吨/年乙丙橡胶、2×1000Nm3/h电解水制氢、10万吨/年POE、10万吨/年1-己烯/1-辛烯等装置,以及配套的储运工程、全厂工艺及热力管网、公用工程、辅助工程、服务性工程、厂外工程等。目前项目基础设计已批复,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2.2招标范围:电解水制氢装置隔膜式压缩机3套,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模 |
单位 |
数量 |
工艺介质 |
1 |
氢气压缩机 |
类型:往复隔膜式压缩机 位号:3500-K-0401A/B/S 流量:1000Nm3/h 入口压力/温度1.45~1.5MPaG/10°C 出口压力/温度:22 MPaG/40°C 电机功率:160kW(基础设计) |
套 |
3 |
氢气 |
2.3交货期:2025年10月25日前,供货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及随机资料到达现场。
2.4交货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本项目电解水制氢装置。
2.5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附件:MR文件。
2.6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设备试运行72小时验收合格后起12个月或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供各种证书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压力容器和压力元件等特种设备制造,应提供有效期内相应资质(涉及外购,可提供分供应商资质),A2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资质,无法提供或者资质不全的,投标将被否决(提供各种资质证书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3.1.3如涉及分供应商,投标人应提供分供货商一览表。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分供货商应等同于MR文件要求的名单。
3.1.4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
3.2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2.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为准。
3.2.4 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2.5投标人为库内供应商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人需提供拟供产品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质量问题通报或被列入但已复查合格的书面承诺。
(注:3.2.1—3.2.3项由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评标委员会登录网站查询复核;3.2.4—3.2.5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的指的是: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3.4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日截止,在中国境内至少应有2台隔膜式压缩机在相同或相似工况条件下累积1年的成功运行经验。
(1)验收报告或其他证明其运行文件(须能体现装置名称、使用方签字或盖章、投用时间)
(2)销售合同复印件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装置名称、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不能体现技术参数,可同时提供签字版技术附件。若投标人提供的运行证明材料、所出具的合同不满足上述全部要求,则视为没有业绩。如买方需要核实业绩,卖方应无条件配合。如不配合或经核实业绩虚假则投标将被拒绝。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之日计,投运时间以验收报告签发之日计,发票应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
3.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1日17:00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发票开出后,潜在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附件一: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
5.投标文件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6.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2024年12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俞洋、赵秀梅、白晓旭
电 话:021-31030328 1891775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