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025年度上海石化玻璃钢制品等框架协议公开招标玻璃钢管及管件(招标编号:NWZ241217-0361-047711),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玻璃钢管及管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玻璃钢管及管件 | 1.000 | 吨 |
2 | 玻璃钢管及管件 | 1.000 | 吨 |
3 | 玻璃钢管及管件 | 1.000 | 吨 |
4 | 玻璃钢管及管件 | 1.000 | 吨 |
5 | 玻璃钢管及管件 | 1.000 | 吨 |
6 | 玻璃钢管及管件 | 1.000 | 吨 |
7 | 玻璃钢管及管件 | 1.000 | 吨 |
8 | 玻璃钢管及管件 | 1.000 | 吨 |
9 | 玻璃钢管及管件 | 1.000 | 吨 |
10 | 玻璃钢管及管件 | 1.000 | 吨 |
11 | 玻璃钢管及管件 | 1.000 | 吨 |
12 | 玻璃钢管及管件 | 1.000 | 吨 |
13 | 玻璃钢管及管件 | 1.000 | 吨 |
14 | 玻璃钢管及管件 | 1.000 | 吨 |
15 | 玻璃钢管及管件 | 1.000 | 吨 |
16 | 玻璃钢管及管件 | 1.000 | 吨 |
17 | 玻璃钢管及管件 | 1.000 | 吨 |
18 | 玻璃钢管及管件 | 1.000 | 吨 |
19 | 玻璃钢管及管件 | 1.000 | 吨 |
20 | 玻璃钢管及管件 | 1.000 | 吨 |
21 | 玻璃钢管及管件 | 1.000 | 吨 |
22 | 玻璃钢管及管件 | 1.000 | 吨 |
23 | 玻璃钢管及管件 | 1.000 | 吨 |
24 | 玻璃钢管及管件 | 1.000 | 吨 |
25 | 玻璃钢瓦 | 1.000 | 吨 |
26 | 其他玻璃钢制品 | 1.000 | 吨 |
27 | 其他玻璃钢制品 | 1.000 | 吨 |
28 | 其他玻璃钢制品 | 1.000 | 吨 |
29 | 其他玻璃钢制品 | 1.000 | 吨 |
30 | 其他玻璃钢制品 | 1.000 | 吨 |
31 | 其他玻璃钢制品 | 1.000 | 吨 |
32 | 其他玻璃钢制品 | 1.000 | 吨 |
33 | 其他玻璃钢制品 | 1.000 | 吨 |
34 | 其他玻璃钢制品 | 1.000 | 吨 |
35 | 其他玻璃钢制品 | 1.000 | 吨 |
36 | 其他玻璃钢制品 | 1.000 | 吨 |
37 | 其他玻璃钢制品 | 1.000 | 吨 |
38 | 栏、栅、桩 | 1.000 | 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生产/制造商(集成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承诺(书面承诺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响应招标方需向上海石化提供免费与相关标的物使用有关的职业卫生、工业安全和环保方面的技术咨询,并提供有关资料,如产品质量检验方法、企业标准、安全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含使用及注意事宜等内容)、运输及储存质保期限等。如在质保期内发生损坏,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免费售后维修服务,如不能修复的则免费更换;如果本次招标物资安装后因质量问题造成上海石化装置设备损坏,相关设备检修费用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承诺(书面承诺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响应招标方提供免费现场技术服务,根据上海石化要求,及时派技术员8小时内到现场与使用部门共同讨论和解决相关技术问题。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总结使用效果,提出调整意见(包括正常运行调整及异常情况处理等)。对上海石化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4)提供可供核实的现场服务技术人员和候补技术人员姓名、身份证号、专业技术职称等级和联系电话清单。清单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5)投标人承诺(书面承诺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响应招标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中国石化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6)绿色企业:中标后践行绿色企业或绿色生产工艺承诺书,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2月11日8时0分 至 2024年12月16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上海招标中心,联系人唐铭阳。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招标中心
联系人: 徐强 联系人: 唐铭阳
电 话: 13916712818 电 话: 021-58661223
电子邮件: xuq.sh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tangmy@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年 12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