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南京工程公司结晶器\6t/h 6t 7.5kW(招标编号:NWZ241212-2111-047545), 招标人为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结晶器\6t/h 6t 7.5kW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结晶器\6t/h 6t 7.5kW | 7.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1)提供2023年度完整且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报价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至少有防老剂6PPD造粒装置中7台预结晶器(刮刀式,单台设备介质筒直径不低 273mm)的销售业绩,投标人提供相应的业绩表(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数量)和业绩证明(包括技术附件(须含能体现技术指标、双方签字盖章的技术协议)、合同扫描件、发票等),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并提供合同与发票对照清单。)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并在开标前澄清,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2)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1)严格按照技术请购书编制技术协议并按照技术协议要求供货; 2)进度及付款方式均满足项目要求;3)承诺不转包、不分包所报价的标的物;4)严格执行业主数字化交付要求;5)、完全响应招标人无损检测要求和HSE现场管理制度,投标人须完全服从招标人项目现场安全、质量、环保、进度等施工管理要求。6)、所供设备的配套电机须执行南化苯胺项目高/低压电动机框架协议,投标人须在投标前提供准确装置名称、设备位号等信息向大连中石化物资装备有限公司进行配套电机询价,中标后通过大连中石化物资装备有限公司实施电机采购。(3)投标人须提供对设计、制造、返资进度和逾期处罚的承诺书:(需要投标人设计范围的设备要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严格按照技术请购文件内容提供初版技术协议,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15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投标人收到招标人审查意见后7天内再次提交工程图;投标人应在终版图纸确认后7天内提交施工图签字版电子文件和可编辑版图纸文件。 2、投标人确保设计进度和设备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自愿接受因投标人自身设计进度延期、返资不符合要求、返资逾期、逾期交货等原因招标人给予的违约处罚(按合同约定条款)。 4、物资品牌和分供方名单执行南化苯胺项目框架协议或者中石年度框架协议名单,投标人对以上品牌有偏离,可以在开标前发起澄清,以澄清后发布的内容为准。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2月16日9时0分 至 2024年12月21日1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徐旭。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6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诚信投标。 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的操作手册(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引),如有操作问题请咨询系统客服95388转5。 4.领购招标文件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领购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以系统状态为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后方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正常支付。 5.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仅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把关负责。 6.如放弃投标,建议在领购招标文件后3日内在系统中点击【放弃投标】按钮进入放弃投标填写页面,可以选择“是否退保证金”,如选择“是”则系统自动创建退款数据,如选择“否”则不自动触发退款。填写完成后可预览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生成放弃投标函,扫码签章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放弃函发出。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澄清、对招标文件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澄清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保证金递交说明: (1)为缓解投标人的资金压力,投标保证金可通过够买投标险来降低资金成本。投标保证金保险,是保险公司对投标人投标行为的一种保证担保方式。投标企业可使用投标保证金保险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二者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登录电招平台,选择缴纳投标保证金模块,点击并选择“易保险电子保单”,按照流程操作,收到缴费通知,即通过核保。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同投标文件上传至电招平台即可。 (2)若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提前邮件和招标联系人沟通确认并在系统中填写保函信息,同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对保函的要求。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保函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面递交。 (3)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系统显示投标保证金实际支付金额;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和保证金保险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以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 10.根据《招标投标诚信管理细则》要求,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1)未在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 (2)未按规定提交放弃函且不参与投标,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3)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11.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或拨打南京招标中心咨询电话025-8648613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汪群 联系人: 徐旭
电 话: 025-85936222 电 话: 025-86486171(若电话未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wangqun.snei@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xux@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年 12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