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5年化工一部用氢氧化钾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氢氧化钾(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次招标是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部使用氢氧化钾,涉及1个品种,大庆石化10万吨/年和20万吨/年2套ABS装置,采用乳液接枝—本体SAN掺合法生产,使用氢氧化钾溶液配置乳化剂油酸钾,还用做pH值调节剂。
本次招标货物为:氢氧化钾,数量539吨,优级品 ≥90%(具体技术要求见《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部ABS装置使用的氢氧化钾采购技术要求》)。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开发公司库房。
交货期:按需供货,具体见代储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交付相应的货物和资料。中标供应商按照买方通知的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包装要求:采用双层包装,内包装采用聚乙烯塑料薄膜袋,外包装为聚丙烯涂膜编织袋。每袋净含量为25Kg/袋。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按买方实际接收的过衡数量为准(吨)。
付款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后,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凭《入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到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制度付款;当结算金额大于等于40万元时,根据买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
交货期:按需供货(代储协议生效后起至2026年3月31日或协议标的量执行完终止)。
最高限价:449.5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将否决投标。
售后服务:24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使用单位: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部
联系人:张丽丽 联系方式:0459-6706056
项目承办人:王亮 联系方式: 0459-6707463。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或附物资明细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氢氧化钾 |
固体 ≥90% |
吨 |
539 |
按需供货 |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部ABS装置使用的氢氧化钾采购技术要求》。技术要求中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有要求但未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的,不作为否决项。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4.1履约保证金20万元,开户行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支行
收入户:26902000055150000028
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存款证明到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合同。
2.4.2卖方产品首次中标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部ABS装置使用的产品,收到中标通知后,一周之内向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部提供资质文件并赴大庆石化公司进行技术交流,在招标文件的框架内签订技术协议作为代储协议的附件。
2.4.3实际送货产品必须为投标产品,对于首次在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部ABS装置使用的产品(是指未曾使用过的生产商及产品,不包括仅是经销商的变更),要进行约10吨和20吨(2套装置)的装置使用验证。如需装置验证,中标商应及时告知,且在供货前提前至少一个月时间联系化工一部进行准备工作,买、卖双方共同制定考核方案,共同见证,买方化工一部负责出具总结报告验证期间装置运行平稳,各项指标满足工艺要求的,认定验证可用,方可执行中标剩余量;如验证不合格,剩余量由中标人取回,发生各项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本项目允许生产商与代理商参与投标,但同一生产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代理商与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商不能同时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1生产商须提供:
3.1.1营业执照;
3.1.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含投标产品;
3.1.3投标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
3.1.4 提供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评标时将在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真伪http://cx.cnca.cn/)。
3.2代理商须提供:
3.2.1本企业营业执照;
3.2.2本企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投标产品;
3.2.3生厂商出具的有效代理授权书;
3.2.4按上述第1条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资质证照。
3.3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至今出厂检验单任意一份,并提供投标产品2019年1月1日后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样品分析报告扫描件,报告需带CMA或CNAS标志,原件备查。出厂检验单和第三方出具的样品分析报告检验项目及指标须满足技术要求中第二章3.1条的要求。
3.4供应商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供应商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12-19 16:00:00至2024-12-25 23:59: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5-01-03 08:3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 邮政编码:163714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项目负责人:常 亮 邮政编码: 163714
电 话:0459-6703302 电子邮件:bbooyycl@163.com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