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5年乙烯二部对叔丁基邻苯二酚(固体TBC)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对叔丁基邻苯二酚(固体TBC)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乙烯二部丁二烯抽提装置中含有共轭双键,具有极高的反应活性,容易引发自由基聚合反应生成丁二烯聚合物,聚合物的生成能够使换热器传热效率降低,塔的分离效果下降,严重时会导致装置停车检修,因此需要在后洗塔和丙炔塔使用液体TBC(该液体TBC由固体TBC和水按17:3比例配置而成);苯乙烯装置苯乙烯精制塔塔顶气相和苯乙烯产品储罐加入TBC,起到抑制苯乙烯单体热聚合的作用。
本项目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进行社会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2024年乙烯二部B3、苯乙烯装置对叔丁基邻苯二酚(固体TBC)一年用量12.218吨。
项目(估算金额):48.45万元(含13%税、含运杂费等)。
最高限价:48.45万元(含13%税、运费等)。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需供货,具体见代储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交付相应的货物和资料。中标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包装要求:TBC供货形式为片状,5KG/袋,每箱(桶)25KG。
结算方式: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实际出库数量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卖方凭《寄售物资入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发票到财务挂帐后按财务制度付款,合同总额的10%留作质保金,质保期为采购周期。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支付款项在40万元以上的,依据买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期限不超过6个月。如果中标产品大庆石化公司未使用过,结算按照项目采购技术要求执行。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规划和科技信息部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乙烯二部
项目负责人:刘晓旭 联 系 方 式:0459-6919517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臧国增 联 系 方 式:0459-6703300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对叔丁基邻苯二酚(固体TBC) |
详见技术要求 |
吨 |
12.218 |
|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3.1 其它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乙烯二部B3装置对叔丁基邻苯二酚招标采购技术要求(片状固体TBC)》、《大庆石化公司苯乙烯联合装置区对叔丁基邻苯二酚(TBC)技术要求》。
2.3.2 技术要求中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有要求但未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的,不作为否决项。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4.1卖方(首次)中标后一周之内赴大庆石化公司乙烯二部进行技术交流,并在招标文件的框架内签订技术协议作为代储协议的附件。
2.4.2 卖方单位因质量、数量、交货期不按协议履行,买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因卖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部分总金额10%的违约金;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本项目仅允许生产商参与招标。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1.提供营业执照,提供生产商声明函(见附件);
3.2.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该证书在认监委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的截图(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3.3.业绩要求:卖方供货的产品使用业绩要求在石油化工企业内,苯乙烯装置成功使用至少1年。卖方要提供用户清单、联系方式、用户评价报告(盖章)及对应用户的合同复印件至少一份。用户评价报告内容包括使用装置名称、装置规模、使用时间、及使用效果结论等。
买方有权利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4.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12-18 14:00:00至2024-12-23 23:59: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0.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5-01-02 14:0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臧国增 联系方式: 0459-6703300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项目负责人:邵永帅 邮政编码: 163714
电 话:0459-6411072 电子邮件:shaoys0255@163.com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