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钻井泥浆减量化所需絮凝剂带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25-XA302-WZ0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钻井泥浆减量化所需絮凝剂带量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1项目概况
所属类别:依据《长庆油田分公司物资采购分级管理目录》,本期带量招标项目标的物为钻井泥浆处理絮凝剂,属长实集团所属单位委托采购物资。
物资大类 |
物资中类 |
物资小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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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A14 |
油田化学剂 |
A1401 |
通用油田化学剂 |
A140119 |
絮凝剂 |
2.1.2预估采购金额:1674.66万元。
2.1.3采购单位:长实集团。
2.2招标范围
2.2.1包别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需二家供应商。
2.3 技术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 制造商/代理商。若制造商与同品牌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否决该品牌代理商的投标;原则上一家投标人只能代理一个品牌投标,若投标品牌不唯一时,否决其投标;同一品牌多家代理商参与投标的,能够出具同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有效,否则否决该品牌所有投标。
(三)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三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四)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关产品在能源一号网处于“中止”、“终止”、“冻结”等非正常状态,投标将被否决。
(五)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须做出书面承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内容:
7.1仓库要求:履约期间,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项目需求在庆城县、榆林市辖区内指定地区建立库房,配置叉车、运输车辆和装卸设备设施,配备库管、运输司机、叉车工。
7.2实验室要求:履约期间,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项目需求在庆城县、榆林市辖区内指定地区建立实验室,配置检测仪器(以清单、图片注明),配备化验员。
7.3服务要求:履约期间,中标人须接受招标人质量控制、标的物抽检和技术指导。
7.4包装物回收:中标人负责回收标的物包装物且承担相应环保安全责任。
7.5人员入场前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进行备案。若现场核查不符合要求,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八)提供标的物(许可功能相同但名称存在差异)CMA或CNAS检测报告(须为投标人送检,送检时间为自评审当日起向前推算一年内),且检测结果符合要求,附检测报告(须有查询二维码且二维码查询结果显示有效)、检测机构资质营业执照及认定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5日严格按照下列两个步骤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4.1.1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无需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标书费购买费用,否则可能影响招标文件解锁及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进度),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1.2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完成缴费及发票开具,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费用缴纳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进入平台后搜索参与项目名称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即可,操作问题请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招标文件解锁: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操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在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 在“个人中心”栏进入相应订单列表,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可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4.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4008800114),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5年01月10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40号
联系人:姚飞
电话:029-86594734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系人:王新岗 宋潇
电话:029-68934570 029-68934560
电子邮件:wangxingang_nw@cnpc.com.cn w6893457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