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5年四种过氧化物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24-11-001
本招标项目为 大庆石化公司2025年四种过氧化物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引发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大庆石化公司聚烯烃部20万吨/年高压二装置采用德国basell公司 LUPOTECHT管式法反应器专利技术,于2005年7月建成投产。目前使用四种过氧化物为引发剂,引发聚合反应。四种过氧化物分别为:二叔丁基过氧化物、过氧化特戊酸叔丁酯、过氧化-2-乙基己酸叔丁酯、过氧化-3,5,5-三甲基己酸叔丁酯四种过氧化物为引发剂。
本项目招标数量53.366 吨。
项目最高限价:242.83万元(含13%税、运费等)。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代储协议生效后,按买方通知的时间交货,否则不予结算。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包装要求:单件包装20kg/桶。
结算方式: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卖方凭《代储物资出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发票到财务挂帐后按财务制度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支付款项在40万元以上的,依据甲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期限不超过6个月。如果中标产品大庆石化公司未使用过,试用量结算按照项目采购技术要求执行。
对于首次在大庆石化公司使用产品,按技术要求约定,在甲方装置进行小批量(740Kg)试用。试用合格后甲方塑料厂出具试用总结,作为付款依据。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规划和科技信息部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聚烯烃部
项目负责人:孙赫然 联 系 方 式:0459-6705390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乔国峰 联 系 方 式:0459-6743189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引发剂 |
过氧化二叔丁基(过氧化物DTBP) 20kg |
吨 |
32.824 |
|
引发剂 |
过氧化特戊酸叔丁酯(过氧化物TBPPI) 20kg |
吨 |
4.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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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剂 |
过氧化-2-乙基己酸叔丁酯(过氧化物TBPEH) 20kg |
吨 |
5.759 |
|
引发剂 |
过氧化-3,5,5-三甲基己酸叔丁酯(过氧化物TBPIN) 20kg |
吨 |
9.855 |
|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详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塑料厂高压二装置四种过氧化物引发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本项目允许制造商与进口物资代理商参与投标,但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代理商与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不能同时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1制造商须提供:
3.1.1营业执照;
3.1.2 安全生产许可证(含过氧化物);
3.1.3 生产商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证书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3.2 代理商须提供:
3.2.1营业执照;
3.2.2本企业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过氧化物;
3.2.3代理商提供所代理制造商授权书。
3.3 使用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产品有在德国basell公司LDPE高压管式反应器工艺技术的装置上2020年至今至少一份不低于20吨的销售合同及此用户出据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需加盖用户单位或其技术部门公章)至少明确:用户名称;过氧化物生产厂名称;过氧化物产品型号;产品用户装置为德国basell公司LDPE高压管式反应器工艺技术,使用该投标产品满足生产使用需求,生产出的聚乙烯产品质量合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4企业信誉: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12-25 16:30:00至2024-12-30 16:30:00,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5-1-7 8:3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如果第二次公告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仍不足三家,但第二次报名投标供应商涵盖第一次报名的所有供应商,则将直接组织开标转谈判。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乔国峰 联系方式: 0459-6743189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7室
项目负责人:周志宏 邮政编码: 163714
电 话:0459-6767701 电子邮件:zhouzhih-ds@petrochina.com.cn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