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二期乙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二氧化碳捕集装置一般容器采购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一般容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及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由中石油投资建设,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
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简称绿色低碳项目),与塔里木二期乙烯项目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一体化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本项目新建二氧化碳捕集装置、PSA氢气提纯装置和空分制氮装置,利用氢气、氮气合成液氨,与CO2生产尿素,实现塔里木二期乙烯裂解炉烟气CO2近零排放,打造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配套建设分析化验、空分、循环水场、除盐水及凝液精制站、高架火炬、液氨罐区及其他全厂性公用工程等。
2.2招标范围:
序号 |
位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121-T-2101/2201 |
富液箱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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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21-T-3101/3201 |
解吸塔冷凝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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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21-T-2102/2202 |
水洗循环水箱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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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21-V-3001 |
凝液缓冲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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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21-T-4002 |
溶剂调配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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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21-T-3001 |
低点收集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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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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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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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技术要求:详见请购(MR)文件。
2.4交货期:2025年7月1日。
2.5交货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
2.6质保期:质量保修期自项目业主向买方签发“中间交接证书”之日起24个月,如果由于买方责任而影响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或性能考核,则质量保修期不超过最后一批货物抵达装置现场且经检验合格后的36个月,以先到为准。
2.7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2.7.1第一次付款: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30%的预付款;
1)召开开工会并签署会议纪或双方确认生产制造计划/检验试验计(ITP);
2)卖方付款申请表;
3)卖方文件清单(VDL);
2.7.2第二次付款:发货款
发货前 1 个月内,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发货款;
1)相当于合同总额 6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发货申请及计划;
3)卖方付款申请表。
2.7.3第三次付款:到货款
在合同货物全部按期、按量交付至合同指定地点,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且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5%的到货款;
1)相当于合同总额 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卖方付款申请表;
3) 买方现场代表签发的随机文件收到证明;
4) 买方现场代表签字的所有货物的到货证明;
5) 买方签发的货物现场开箱检验合格证明。
2.7.4第四次付款:文件整改预留金
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的文件整改预留款;
1)卖方提供的随机资料(含数字化交付资料)经买方和业主方确认通过;
2) 卖方付款申请表。
2.7.5第五次付款:质保金
卖方在质保期内应积极配合处理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所供货物的质保期到 期合格后,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的质保金;
1) 卖方付款申请表,一(1)份原件 一(1)份复印件。
2.8最高投标限价:686.57万元。
2.9报价方式及组成:中标价格执行固定总价。固定总价含设备材料费、制造费、开车备件、专用工具(如有)、包装费、税费(13%)、运输费、设计费、文件资料费、指导安装、调试费、试验费、电费、吊装费、场地租赁费(如有)以及扶手爬梯等辅助材料的供货及其安装等所有费用。为达到MR文件中要求的对采购标的整体性能要求,招标人所提出的合理设计变更,投标人须承诺合同价格不变。投标人须提供在合同范围外,服务人工日价格,并承诺价格不变,本条款在投标人中标后写入合同中。到达目的后车板交货。
2.10返回资料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向买方提交用于详细设计的技术资料(返资条件,包括基础条件、用电负荷等)
2.11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MR文件
2.12标段(标包)划分:1。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且投标时供应商状态应为“正常”。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其中许可子项目包括:压力容器制造(A2及以上)。提供许可证清晰扫描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投标人须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所报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3.6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备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炼化装置同材质或类似材质容器整体供货2台以上成功业绩(单台300吨以上、直径7米以上)。
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业绩表应包括所供项目名称、合同号、所供产品名称、材质及型号规格、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招标人核实。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有实际供货的方可属于有效供货业绩。如果合同文件中无法体现符合业绩要求的招标物资的特征,还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或技术附页等。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皮、分项供货价格清单(可覆盖价格)、双方盖章页】,提供最终用户盖章的成功运行2年的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需提供网页截图,但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3.5.4 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5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6 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为准)。
3.6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以下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7.1承诺设备必须由主机制造工厂自身完成组装,不允许委托公司内其他工厂以及第三方企业进行。投标人所提供的主机要求在报价中明确标出制造工厂名称。
3.7.2承诺所投标产品及配置完整且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供货商对投标产品的整体性能保证负责,无论何时发现缺项和错项,投标人都必须无条件无偿补足。
3.7.3承诺所提供设备为本项目所设计制造全新设备。
3.7.4承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所供产品未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运行事故。未提供承诺书或隐瞒不报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5承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供产品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石油企业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均未出现质量问题(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未提供承诺书或隐瞒不报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6承诺为达到MR文件中要求的对采购标的整体性能要求,招标人所提出的合理设计变更,合同价格不变。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范围外服务人工日价格不变。
3.7.7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供交付文件并按招标人数字化交付的要求执行。
3.7.8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返资时间及深度提供相关图纸及资料。
3.7.9承诺所有设备及主要材料的分供商须满足建设方关于物资分供商的规定和要求,且不再提出因建设方分供商与投标人分供商选择不一致而产生的价格差异所导致的合同变更。
3.7.10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11承诺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配合最终用户签订技术协议。
3.7.12承诺设备设计寿命应不低于20年。
3.7.13承诺所提供设备均整体运输至项目现场。
3.7.14承诺对MR文件中设备工程图进行确认和设计校核,如有疑问,应在开标前须提出书面澄清并经招标人同意。
3.7.15承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且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不得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五年的时间认定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五年,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7.16承诺投标人中标后接受与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CO2捕集装置EPC工程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按照对应EPC工程中标单位的合同模板签订合同,满足质量保证(含质保期)、交货期、付款方式、违约罚则、法律、仲裁、税则等实质性条款。
3.8对合同条款中质量保证(含质保期)、交货期、付款方式、违约罚则、法律、仲裁、税则等实质性条款产生负偏离(对招标人不利的偏离)的投标将被否决。
3.9投标人的分项报价存在缺漏项的,评标时,应当要求投标人确认该缺漏项是否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确认包含的,将以其它投标人所报该缺漏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确认不包含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内写明所有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的单价和投标总价,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详细分项报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11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人只被允许提供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函的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则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3.13投标人应针对MR文件中的*号条款要求逐一进行应答,并说明投标产品的设计、参数、技术特点以及相关的具体做法等;未逐一应答或完全复制MR文件中的要求作为自身应答内容的,投标将被拒绝。
3.14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须至少包括执行的规定与规范、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详细的技术方案、投标方建议的制造方法、主材及辅助材料等的产地及必要的技术说明、偏离、检验与试验、油漆、包装、运输和保护的详细说明、现场服务、机械和性能保证、备品备件、分供货商一览表、材料供货商的供货能力,如缺失,投标将被否决。
3.15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构成投标失败和被否决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23:59: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版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元人民币,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UKEY使用指南)。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专栏其他操作手册/指南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①-②项工作后,即可直接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另外,请投标人在开标前及时在交易平台上确认企业信息(投标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地址和电话等信息),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按照交易平台中的企业信息开具和邮寄(电子邮件方式)标书费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如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接受重新开票。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2月5日 9 时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F7座 |
联系人:李晓洁 |
联系人:田佳鑫 |
电 话:010-68395350 |
电 话:024-81572363 |
电子邮件:lixiaojie01@cnpc.com.cn |
电子邮件:tianjiaxin06@cnpc.com.cn |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