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炼油部1#脱硫脱硫醇尾气改造项目废气爆炸限检测仪\废气 0-100%LEL 隔爆型 4-20mA+RS485+继电器输出+现场显示(招标编号:NWZ250228-3809-064008)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废气爆炸限检测仪\废气 0-100%LEL 隔爆型 4-20mA+RS485+继电器输出+现场显示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炼油部1#脱硫脱硫醇尾气改造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废气爆炸限检测仪\废气 0-100%LEL 隔爆型 4-20mA+RS485+继电器输出+现场显示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1.代理商须取得生产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及承诺函,明确代理商的名称、授权事项用途、授权地域范围和有效期等。生产商承诺对其授权的代理商销售的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技术服务、交货期等负责。 2.代理商应为生产商在固定区域或行业内的独家代理,授权文件须为生产商或该产品的最高销售授权机构负责人直接签署,国内物资原则上不得从代理商采购(特定行业除外,如工业空调、医疗器械)。 3.代理商须进行服务承诺,服务时间覆盖至所提供物资的全生命周期或项目建设周期,服务内容不限于联络生产商进行现场技术服务、现场问题沟通、产品使用情况回访等。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在石油炼化装置或类似工况中至少有三套连续平稳运行三年以上的成功应用业绩。投标人应提供清晰的完整技术协议及合同复印件(价格可抹去),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工程项目名称、合同号、安装位置及介质信息、设计压力及温度、分析仪配置清单(清单必须包含分析仪完整型号)、用户联系人及电话、投用时间,信息不全将视为无效业绩。未提交业绩有效证明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有虚假内容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5)投标人必须承诺并在投标文件中说明集成商及分析仪制造商具有的现场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及组织架构。 若投标人提供的分析仪为进口品牌,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发货前提供最终产品的制造商所在国商会或官方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包括该批次所有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数量等信息),并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项目的该产品原产地证书复印件。产品为进口品牌时技术协议、说明书等应为中文或中英文对照。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取得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内或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做的符合IEC61508功能安全SIL2认证。 提供以上证书和报告复印件,证书中制造单位名称、地址和投标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地址应一致。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按照询购文件的技术要求、介质信息等,对分析仪及其配套系统进行设计、选型,应确保系统设计、选型的正确性、适应性及完整性。主要指标如下: 分析仪主要技术指标: ①测量组分:尾气;②测量原理:FTA火焰温度检测器+微处理器;③采样方式:抽取式;④校准方式:手动/自动,带全套标定附件及零点气、量程气;⑤采样点温度及压力:40℃,0.007MPa-g;⑥电源及功耗:220VAC@50Hz;⑦模拟量输出:4~20mADC冗余;⑧其他输出:数字量输出不低于3路信号(故障等报警信号、高报、高高报),触点容量24VDC@1A,RS485通讯信号(能够通讯内部流量、温度等);⑨分析仪防爆:整体不低于ZONE 2,IIC T4,不接受未取得整体防爆认证的形式的正压防爆,提供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防爆认证证书,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包括NEPSI、CNEX和PCEC,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FM等;⑩分析仪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或NEMA 4X,提供相关证书;?分析仪带反吹功能,吹扫气为氮气;?测量范围:0~100%LEL;?测量精度≤±3%LEL、重复性<1%、零点漂移<±1%/30天、量程漂移≤±5%/年、仪表响应时间T90<1S;?分析仪具备SIL2认证,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如:TUV、BV、Exdia、北京仪综所(ITEI)、上海自动化所(SITIIAS)等;?分析仪应具有主机失电、样品低流量以及火焰熄灭等故障自诊断功能并具有独立的安全型故障输出功能;?分析仪本体带LED显示和控制,在不打开其防爆箱体的前提下可通过LED显示控制单元进行仪表内部参数的修改和控制。 分析柜: ①分析柜内/外配套仪表(分析仪除外)需满足ExdIICT4或ExiaIICT4防爆要求,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适用于防爆II区环境;②安装在分析柜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应提供相应的CCC认证证书;③不同电压等级的线路不应进入同一接线箱或汇线槽;④接线箱、配电箱等均采用不低于304SS材质。 采样: ①采样探头接口尺寸:HG/T 20615-2009 DN40" 150LB RF;②所有接触工艺介质的金属材质,不低于316SS;③采样及返回管缆:采用一体化电伴热采样管缆,介质管线冗余配置;④采样点的介质不允许排放,介质返回点应在采样点下游附近。 其他技术指标: ①LEL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分析仪必须采用单一检测原理,符合NFPA 86标准中所要求的火焰温度(FTA, Flame Temperature Analyzer)的检测方法;②LEL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分析仪应以“%LEL”为测量单位,针对多组分混合气体具备通用标定功能,并对所有可燃物有良好的响应,包括无机物(如H2、CO等);③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询价文件及规格书要求,应在规格书中组分表成分前提下满足对爆炸下限的检测;④整套分析系统采样加分析整体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从取样到给出读数),并提供响应时间计算书及对应的预处理图纸,预处理图纸应给出投标人建议的采样管缆长度;⑤投标人必须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用于维护及操作的软硬件。(2)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与买方签订技术协议,必须派工程师到买方现场核实有关现场情况,进行详细的设计选型。投标人提供分析仪出厂前的性能测试报告及免费的现场安装指导、现场调试、现场培训及其它售后服务。分析仪系统在投运后,须进行72小时连续无故障运行试验,是最终验收的前提条件。 在签订合同之后,到供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投标人应遵守这个要求,具体款项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3)投标人必须承诺在质保期内,保证正常工作条件下所有产品都能达到各项性能指标。如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24小时给出答复,对重大问题24小时内派出服务人员到现场处理问题。对由于制造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投标人负责无偿修理和更换。超过质保期后,产品在使用中发生问题,投标人在收到用户正式通知后24小时给出答复,对重大问题24小时内派出服务人员到现场处理问题。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2月21日9时0分 至 2025年2月26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马筱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6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3月6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李永帅 联系人: 马筱钰
电 话: 15822765399 电 话: 022-58068917
电子邮件: liyongshuai.tj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maxy@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年 2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