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市溪源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2025年度上半年第一批)01、02、04、13、14、15、16包(二次)】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6239001B02 | ||||||||||||||||||||||||||||||||||||||||||||||||||||||||||||||||
招标内容: | |||||||||||||||||||||||||||||||||||||||||||||||||||||||||||||||||
【保定市溪源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2025年度上半年第一批)01、02、04、13、14、15、16包(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溪源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2025年度上半年第一批)01、02、04、13、14、15、16包(二次)招标人为保定市溪源污水处理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行经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次氯酸钠(5%)、聚合氯化铝、磁粉、液氧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材料名称:次氯酸钠(5%)、聚合氯化铝、磁粉、液氧。 2.1.2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1.3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1.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1.5交货期:01、02、04包:计划供货期限3个月,按招标人要求分期分批供货,直至供货体量达到合同止。13-16包:计划供货期限6个月,按招标人要求分期分批供货,直至供货体量达到合同止。 2.1.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1.7标段划分:01包:次氯酸钠(5%)(一期);02包:次氯酸钠(5%)(二期);04包:聚合氯化铝(二期);13包:磁粉(一期);14包:磁粉(二期);15包:液氧(一期);16包:液氧(二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3-07 09:00至2025-03-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3-27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可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招标人:保定市溪源污水处理厂,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312-3106062。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刚洁,联系电话:0312-315988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溪源污水处理厂 电话:0312-3016580 电子邮箱:13582281122@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