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XDLDC07352DX
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催化裂解装置乙烯热泵制冷压缩机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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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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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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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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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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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XDLDC07352DX/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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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催化裂解装置乙烯热泵制冷压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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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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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催化裂解装置乙烯热泵制冷压缩机
1套
合同签订后14个月
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现场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位于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厂区北侧即为深水海域,前沿为国际航道。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大榭石化依托现有基础,推动了“千万吨级炼油、百万吨级芳烃改扩建工程”。2021年拟投资建设醚后碳四制聚合级1-丁烯项目,综合利用全厂醚后碳四资源,生产附加值更高的聚合级1-丁烯产品,进一步延伸产业链,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 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320万吨/年催化裂解装置乙烯热泵制冷压缩机1套 主要技术规格: 离心压缩机,具体详见数据表。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纬二路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时间应在有效期内,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到
(2) 投标人必须是离心压缩机的专业制造厂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
3.2 业绩要求:
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方所投设备在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行业催化裂解或乙烯裂解装置中的离心压缩机应用业绩,业绩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至少具有1台及以上;
(2)总压比不小于17、轴功率不小于6000KW,入口温度小于零下100℃,带有中间补气;
(3)主要输送介质为乙烯;
(4)应用业绩必须是正常运转不小于2年。
以用户开车运行报告上的开车时间起计,并提供用户签字或盖章版运行报告的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和技术附件的复印件,和2)用户签署的调试报告复印件和投标人的承诺函。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签署时间和签署盖章页、项目及装置名称、压缩机数量和技术参数包括总压比、轴功率、入口温度、输送介质为乙烯。投标人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上述信息视为无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生产的产品投入运行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质量事故责任或对投标人进行了处理的;
2)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商业诚信、工程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的;如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
4)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5)投标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财产已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的。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时间应在有效期内,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到
(2) 投标人必须是离心压缩机的专业制造厂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
3.2 业绩要求:
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方所投设备在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行业催化裂解或乙烯裂解装置中的离心压缩机应用业绩,业绩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至少具有1台及以上;
(2)总压比不小于17、轴功率不小于6000KW,入口温度小于零下100℃,带有中间补气;
(3)主要输送介质为乙烯;
(4)应用业绩必须是正常运转不小于2年。
以用户开车运行报告上的开车时间起计,并提供用户签字或盖章版运行报告的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和技术附件的复印件,和2)用户签署的调试报告复印件和投标人的承诺函。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签署时间和签署盖章页、项目及装置名称、压缩机数量和技术参数包括总压比、轴功率、入口温度、输送介质为乙烯。投标人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上述信息视为无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生产的产品投入运行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质量事故责任或对投标人进行了处理的;
2)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商业诚信、工程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的;如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
4)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5)投标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财产已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的。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否
2022-03-14 到 2022-03-21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000.0元
2022-04-06 10:0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2-04-06 10:0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联系方式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宁波大榭开发区纬二路
曾松茂
zengsm@cnooc.com.cn
516086
0752-3681423
曾松茂
0752-3681423
汇款信息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
9558830200999020548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