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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川维化工2.4万吨EVOH合成树脂升级项目气动隔膜泵招标公告

A-A+日期:2025-04-03来源:中国石化招标投标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4万吨EVOH合成树脂升级项目气动隔膜泵10P4004A/B(招标编号:NWZ250416-2309-072439)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气动隔膜泵10P4004A/B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2.4万吨EVOH合成树脂升级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气动隔膜泵10P4004A/B 2.000
2 气动隔膜泵10P4504A/B 2.000
3 气动隔膜泵10P1102C 1.000
4 气动隔膜泵10P1202C 1.000
5 气动隔膜泵10P1104C 1.000
6 气动隔膜泵10P1204C 1.000
7 气动隔膜泵10P1020 1.000
8 气动隔膜泵10P1021 1.000
9 气动隔膜泵10P1022 1.000
10 气动隔膜泵10P1203 1.000
11 气动隔膜泵10P2104C 1.000
12 气动隔膜泵10P2106C 1.000
13 气动隔膜泵10P2109 1.000
14 气动隔膜泵10P2204C 1.000
15 气动隔膜泵10P2206C 1.000
16 气动隔膜泵10P2209 1.000
17 气动隔膜泵10P2003 1.000
18 气动隔膜泵10P2004 1.000
19 气动隔膜泵10P7025 1.000
20 气动隔膜泵10P4152 1.000
21 气动隔膜泵10P4110 1.000
22 气动隔膜泵10P4252 1.000
23 气动隔膜泵10P4210 1.000
24 气动隔膜泵10P4001 1.000
25 气动隔膜泵10P4002A 1.000
26 气动隔膜泵10P4101 1.000
27 气动隔膜泵10P4652 1.000
28 气动隔膜泵10P4610 1.000
29 气动隔膜泵10P4752 1.000
30 气动隔膜泵10P4710 1.000
31 气动隔膜泵10P4501 1.000
32 气动隔膜泵10P4002B 1.000
33 气动隔膜泵10P4601 1.000
34 气动隔膜泵10P4011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至2024年12月应具有不少于10台气动隔膜泵的应用业绩,提供合同、技术协议关键页、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投标人至少提供两份经最终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等证明。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请购书是针对气动隔膜泵在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和交货状态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严格遵照,不得低于请购书规定要求。投标书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偏离在投标文件中均须清晰列出(包括投标截止前已经买方书面批准的,如无列出,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对于技术上认为比较重大的实质性偏离项,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有权作出否决的决议。(2)进口品牌国内制造商(包括合资和独资)或进口品牌的国内授权经销公司(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的,经销公司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一个品牌只允许授权一个投标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4月3日9时20分 至 2025年4月8日12时2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重庆招标中心,联系人项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4月1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招标中心

联系人: 王伟 联系人: 项银

电   话: 13594666079 电   话: 023-88930316

电子邮件: wangwei.swnl@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xiangyin@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年 4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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