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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上海院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招标公告

A-A+日期:2025-04-28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中石油上海院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SH07-WZ46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上海院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招标人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石油上海院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拟采购的一套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用于对有机、无机化合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溶液或悬浊液、薄膜、玻璃(镀膜玻璃)或其他透光物质的透射率和吸收率测量,以满足材料中特定官能团的定性定量和材料的雾度、透射率/反射率等测试需求。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1

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

详见技术文件

详见技术文件

1

 

 

2.3最高投标限价: 99万元(含13%增值税)。

2.4交货期:签定合同后4个月内交付至项目指定地点。

2.5交货地点: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研发中心。

2.6质保期: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签定验收报告起12个月或者设备到货后15个月(以先到者为准))。在质保期内,乙方对此设备由于非人为操作产生的故障进行免费的维护(消耗品除外)。质保期内,由于仪器维修所需要的零部件(消耗品除外),以及服务人力资源由乙方免费提供。

2.7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年度 (2021-2023年或2022-2024年均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财务年度(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所投设备须为全新的技术成熟产品,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应有1台与此次投标产品品牌相同、型号相同的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成功销售的业绩。

有效证明文件的形式为投标人或制造商的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只需复印相关页),内容至少应包括:设备名称、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出具的合同不满足上述全部要求,则视为没有业绩。如不配合或经核实业绩虚假则投标将被拒绝。还需要求提供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并同时提供查询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的查询截图,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3.4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3 2022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3.4 开标当日供应商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3.3.5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5其他: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年4月27日至 2025年5月7日17:00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发票开出后,潜在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5.投标文件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6.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5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1.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石油(上海)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帅

联系电话:17826825524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王亚楠、王亚楠、白晓旭

电话:17307128187

邮箱:shwzgs23@163.com

日期: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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