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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温度变送器招标公告

A-A+日期:2025-04-29来源: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温度变送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QCBJ-ZB-22600-2-2025-M-0592

 

1. 招标条件

  • 项目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乙烯装置温度变送器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由中石油投资建设,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

项目利用塔里木油田丰富资源,新建120万吨/年乙烯及多套工艺装置,配套建设中心控制室、化验室、动力站、空分空压、循环水场、除盐水中站、污水处理、全厂火炬、全厂罐区及其他全厂性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项目基础设计已获批复,文号:石油股份工程物装【2023】204号。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其中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全厂性系统工程、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Ⅱ、低温罐区、动力站及天然气减压站及公辅设施II等装置由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拟对以上装置用温度变送器进行框架招标。

本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炼化新材料【2023】50 号),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温度变送器,  详见询价文件及材料表(22600-01-0000-MR-8223-0002 温度变送器框架招标询价文件)。

 

标段(标包)划分:共1个包

交货期为: 2025年8月30日前。

交货地点: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2)资格条件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纪或重大法律纠纷情况:

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未曾涉及刑事案件、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未涉及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和知识产权与责任纠纷,须按招标文件给出的格式提供承诺书。

(3)资格条件3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4)资格条件4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被列入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或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存在退出情形的,投标将被否决,被列入黑名单或被退出处理但已恢复交易资格的除外。

(5)资格条件5

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接受代理商(代理商应为投标产品国外品牌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6)资格条件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条件7

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被列入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合作伙伴合规风险提示清单》中建议为“不再签署新合同”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8)制造商必须提供所供产品有效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监委)授权的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符合中国国家防爆标准要求(GB3836))。

(9)制造商应具有整台仪表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不得转包、贴牌或选用第三方产品。制造商应详细列出所供产品主要部件及附件的产地。所供产品及其附件应在制造商工厂成套组装,并经调试合格后整体供货。

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中国大陆石油、化工、LNG、煤化工项目上温度变送器的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供货数量不少于2500台。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业绩表应包括所供项目名称、合同号、所供产品名称、材质及型号规格、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招标人核实。业绩表中供货数量仅指与本次招标货物一致的物资,如合同还包含其他物资,则业绩表中相应数量应需剔除,否则,该项业绩无效。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不属于有效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皮、分项供货清单、双方盖章页】。如果合同文件中无法体现符合业绩要求的招标物资的特征,还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

 

3、失信惩戒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

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1) 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

2) 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

3) 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

4) 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

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将受到等同惩戒。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04月29日  9 时至 2025年 05月06日 16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3. ②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工作后,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10万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险或保函;

②投标保证金选择电汇形式的,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投标人应从基本账户通过企业网银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支付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时间前将相应额度的资金提交(分配)至对应标段(包),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保证金购买状态将由未付款变为已付款。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投标保证金递交流程。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③特别说明: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5 年 05  月 20 日  08  时  2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异议与监督

7.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无效。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异议提出的途径见招标公告8.联系方式。异议提出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行政监督部门: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崔先生,联系方式:010-58675972。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高科技产业园创达二路1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高科

技产业园创达二路1号

邮    编:100012

邮    编:100012

 

联系人:王俊岗 李若男

 

电话:010-61917532

 

传真:

 

电子邮件:wangjungang-hqc@cnpc.com.cn

 

 

 

202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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