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SCJC08175SH
惠州石化运行二部108单元加热炉余热回收系统空气预热器
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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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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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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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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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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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CJC08175SH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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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石化运行二部108单元加热炉余热回收系统空气预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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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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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惠州石化运行二部108单元加热炉余热回收系统空气预热器
1
2023年1月30日。
中海油惠州石化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对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运行二部108单元加热炉余热回收系统空气预热器进行改造升级。
广东惠州大亚湾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一、投标人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三、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时间应在有效期内,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到。
四、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五、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装置加热炉中具有排烟温度≤100℃,材质为陶瓷复合板的板式空气预热器供货业绩,投标人所提交的供货合同至少须包含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设备结构、设备材质、排烟温度等内容,如果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设备结构、设备材质、排烟温度等内容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进一步提供其他支持材料的复印件(如图纸、技术协议、数据表、用户证明或公开发行的信息等),以证明投标所提供的业绩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未提供相关合同(含相关技术附件)的复印件,或所提供的上述合同及其他支持材料中无法验证以上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二、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三、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时间应在有效期内,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到。
四、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五、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装置加热炉中具有排烟温度≤100℃,材质为陶瓷复合板的板式空气预热器供货业绩,投标人所提交的供货合同至少须包含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设备结构、设备材质、排烟温度等内容,如果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设备结构、设备材质、排烟温度等内容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进一步提供其他支持材料的复印件(如图纸、技术协议、数据表、用户证明或公开发行的信息等),以证明投标所提供的业绩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未提供相关合同(含相关技术附件)的复印件,或所提供的上述合同及其他支持材料中无法验证以上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否
2022-07-21 到 2022-07-26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000.0元
2022-08-11 09:3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2-08-11 09:3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联系方式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石化大道中426号
那丹
nadan@cnooc.com.cn
516086
3681435
那丹
0752-3681435
汇款信息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9558830200999020548
汇款时备注招标编号及招标名称+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汇款必须以本公司账户汇出。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 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