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EI镇海二期硫磺回收联合装置热量回收系统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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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NEI镇海二期硫磺回收联合装置热量回收系统招标(WZ20220810-2109-9964-B1)招标人为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热量回收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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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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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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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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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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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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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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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换热器\5000×3000×5000 Q245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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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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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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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热量回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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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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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壳式换热器\Φ2800×6500~8500×50 Q345R/2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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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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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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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热量回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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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近三年,在中石化工程建设项目中因质量、进度、履约等因素对项目实施造成不良影响,受到通报批评或处理的,一票否决。 3.1.7 为满足过热器进口最高烟气温度850℃联锁值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换热管束采取光管(≮4排)+翅片管的型式,从而保证过热器的安全。(提交承诺书) 3.1.8 投标人必须承诺性能保证能满足“13.性能保证”的要求(提交承诺书) 3.1.9 蒸汽过热器烟气进口将与尾气焚烧炉出口在现场对接(焊接),因此投标人需承诺采取可靠的措施控制设备的接口尺寸偏差,以满足现场顺利对接及性能要求,具体可靠措施应提交招标人或业主方审查通过。(提交承诺书) 3.1.10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及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1.11 为满足数字化交付需求,投标人需承诺所交付的文件必须按照招标人发布的《镇海基地项目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及相关附件执行;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2 投标人必须承诺蒸汽过热器与焚烧炉蒸汽发生器直连,结构安全可靠,二者出厂前应预组装。蒸汽过热器厂内预组装,模块到货。(提供承诺书) 3.1.13 如未对技术询价书提出偏差,将认为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询价书和标准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将偏差(无论多少)清楚的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偏差表中,并在开标前征得买方和工程设计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无论报价技术文件是否被确认和签字)均由投标方负责。(提供承诺书) 3.1.14 对于外购材料,投标人应承诺严格按照《镇海炼化管壳式换热器补充技术要求》中规定的短名单进行采购,如选用短名单以外的、或等同的分包商产品,必须在开标前征得招标人和业主方的书面同意。(提供承诺书) 3.1.15 投标人应提供各设备的设备总图和相关计算书(热力计算书、强度计算书、蒸发器水动力计算书等)。投标人须根据设备的操作和设计工况及项目设计统一规定中关于地震烈度设防要求核算确定设备的设计强度及裙座(支座/支腿)地脚螺栓的形式及强度,并承诺对设备的性能、设计和制造质量以及裙座(支座/支腿)的强度负完全责任。(提交承诺书) 3.1.16 (1) 投标人近10年(2011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在石油、化工装置,有2台及以上蒸汽发生器(柔性管板结构)本体直径≥2.2米、设计压力≥4.0MPa的业绩。 (2) 投标人近10年(2011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有2台管子材质为TP347H、换热器面积≥250m2的蒸汽过热器业绩。 (3) 以上业绩须有1台蒸汽发生器、1台蒸汽过热器的合同供货期在2019年7月30日之前。业绩证明文件需要提供合同、发票复印件及附件(包括首页、签字页、清单页等),能够清晰表明项目规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信息(附件可提供签字版技术附件或协议、竣工图) 3.1.17 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A2级或以上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 3.1.18 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1.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0日 8:00时至2022年7月27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11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1日09:00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08月11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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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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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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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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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事宁波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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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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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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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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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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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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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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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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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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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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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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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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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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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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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5936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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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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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2766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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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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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ong.snei@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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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wzfengx@sino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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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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