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XDLJC08697DX
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馏分油五期项目)烯烃分离装置脱甲烷塔等4台塔器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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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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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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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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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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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XDLJC08697DX/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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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馏分油五期项目)烯烃分离装置脱甲烷塔等4台塔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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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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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馏分油五期项目)烯烃分离装置脱甲烷塔等4台塔器
4台
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礁门码头船板交货(须具备滚卸条件)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产品升级改扩建工程项目,拟在扩大企业规模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辅助设施,实现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以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能力。项目实施后,大榭石化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1400万吨/年,综合配套能力为1200万吨/年。 该项目总投资约162610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约1484420万元,新购置周边土地资源面积约149.43公顷,本项目新建600万吨/常减压蒸馏、60万吨/年航煤加氢、150万吨/年加氢裂化、220万吨/年蜡油加氢处理、320万吨/年催化裂解(含产品精制和烟气脱硫)、70万吨/年裂解柴油加氢、100万吨/年裂解石脑油加氢、80万吨/年芳烃抽提、15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100万吨/年抽提、15万标立/时PSA氢气提纯、15万吨/年硫酸、45万吨/年聚丙烯等13套工艺装置,以及相配套的总图、储运、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套完善等。本次招标设备的具体规格型号如下:1、脱甲烷塔(T-401),φ1800/2800×48150(切)/70mm/S30408,270吨,1台;2、脱乙烷塔(T-304),φ3500×46850(切)/50mm/09MnNiDR,283吨,1台;3、再分馏塔(T-305),φ2500×15050(切)/60mm/S30408,69吨,1台;4、碳二洗涤塔(T-404),φ1400/2800×16600(切)/60mm/S30408,70吨,1台。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岛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授权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A2 或以上级别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或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的A2 或以上级别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设计、制造二证合一证书,且时间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时间应在有效期内,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到。
(3)投标人制造车间单台行吊能力不小于150吨起吊能力(提供电子版设备铭牌及发票扫描件)。
(4)工厂有规格不小于5×5×13M的固定式热处理炉(提供电子版设备铭牌及带有经纬度的照片)。
2、业绩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的2个石油化工项目中各具有1台公称直径≥3.5m、重量≥280t不锈钢塔器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货物到货验收证明时间是指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货物验收证明时间)。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货物名称、供货数量、货物公称直径、货物长度、货物重量、货物材质)和2)到货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货物签收单、验收单或入库单等)。到货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应体现货物名称和到货验收时间。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9年~2021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其他要求: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授权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A2 或以上级别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或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的A2 或以上级别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设计、制造二证合一证书,且时间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时间应在有效期内,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到。
(3)投标人制造车间单台行吊能力不小于150吨起吊能力(提供电子版设备铭牌及发票扫描件)。
(4)工厂有规格不小于5×5×13M的固定式热处理炉(提供电子版设备铭牌及带有经纬度的照片)。
2、业绩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的2个石油化工项目中各具有1台公称直径≥3.5m、重量≥280t不锈钢塔器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货物到货验收证明时间是指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货物验收证明时间)。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货物名称、供货数量、货物公称直径、货物长度、货物重量、货物材质)和2)到货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货物签收单、验收单或入库单等)。到货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应体现货物名称和到货验收时间。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9年~2021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其他要求: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2022-08-19 到 2022-08-26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00.0元
2022-09-15 09:3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2-09-15 09:3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无
联系方式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大榭开发区纬二路
王英龙
wangyl71@cnooc.com.cn
315812
0574-56777945
王英龙
0574-56777945
汇款信息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
9558830200999020548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 评标办法.pdf